關于做好2014年新疆精河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學、幼兒園: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有關規定,按照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工作部署,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定于2014年9月10日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定學歷條件的人員,其中包括在各級各類學校教學崗位上工作的在編專任教師及符合條件的社會人員。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各類人員應符合以下4個條件:中國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條件、學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㈠身份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2014年6月30日之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㈡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㈢學歷條件
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第七條規定的學歷條件。
㈣教育教學能力及其它相關條件
1.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新修訂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新教師〔2010〕8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2.普通話水平及中國漢語水平:達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第九條、第十條要求的相應水平;
3.教育學、心理學要求: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須提供相應層次的教師教育專業課程成績、教育實習成績原件和復印件;非師范類畢業申請人員須參加自治區自學考試辦公室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統一考試,并且兩科考試成績合格;
4.教育教學能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科門類不一致的申請人,應按照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和標準接受測試,并達到合格標準。
三、新的政策要求
根據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總體部署,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從2011年開始在部分省份舉行。為保證考試試點工作與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效銜接,新教師辦〔2014〕2號文件要求如下: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無需再參加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所需的各項考試;對于筆試科目均合格者,不再參加自治區規定的非師范類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可以直接參加自治區及各地、州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四、時間安排
1、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中心有關文件要求,我區每年認定工作開網時間統一定為春季:4月1日—7月10日,秋季:9月10日—11月31日。
2、精河縣2014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于9月18日開始,凡在我縣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均采取網上填報信息、現場受理確認材料的方式進行(詳情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
3、網上報名時間(北京時間)
9月18日上午9:30至10月13日0:00
五、報名網站
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www.jszg.edu.cn)。
六、報名認定操作流程
㈠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
登陸網址: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填寫相關信息,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網上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因錯報、瞞報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網報成功后到精河縣教育局305室領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㈡網上信息填報要求
1.網上填報的信息一定要準確真實,如與現場確認材料不符不能受理。
2.個人簡歷從初中畢業起填寫,必須是連續的,填到現在。
3.請各類申請人員嚴格按照時間和要求進行報名,過期不再受理。
4.網上報名注冊人請務必牢記自己的報名號、登陸密碼以及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
5.申請人至少要填寫一個能聯系上的手機或是電話。
6.由于網上報名對照片要求極高,要近期正面標準免冠照片4張,且必須與網上報名上傳的電子照片同底。照片要求:申請人必須著西裝(藍或黑)、打領帶,必須清晰,完整,照片為紅底。故在網報前最好先照像準備好照片。
7.申請信息填寫完畢并提交成功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網上報名結束后,申請人須按規定到現場確認。
七、現場確認
㈠現場確認時間
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上午10:30—1:30,下午4:30—7:30(北京時間),網上報名必須經現場確認方可生效,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棄權。現場確認從網報成功后,確認不需要修改的,即可進行現場確認,不必等到規定的日期確認。
㈡現場確認地點
精河縣教育局人事辦305室(精河縣幸福西路17號)
㈢現場確認申請人確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需要提交的復印件由具體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⑴申請人員網上填報完畢后到精河縣教育局領取申請表;⑵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兩份)按要求填好并蓋好公章(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社會人員及從事臨時性工作的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及社區加蓋公章;戶口不在本縣的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思想品德鑒定,既要有工作單位的公章,還要有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公章,師范類人員的成績表還要有本縣存放人事檔案機構(人才服務中心)的公章)。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
3.學歷證書
⑴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各類申請資格學歷要求);⑵2014年應屆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應屆生畢業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⑶非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以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業成績單代替學歷證;
4.非師范申請教師資格者需攜帶申請相應層次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或HSK(或MHK)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6.近期正面標準免冠照片4張,且必須與網上報名上傳的電子照片同底(照片大小為標準一寸)。
㈣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精河縣教育局人事辦的要求參加統一體檢,自己繳納體檢費。體檢按照新修訂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新教師[2010]年8號)《關于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補充通知》新教師辦〔2011〕14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執行。
八、講課時間
由教育局統一組織安排需要講課的人員,由專家來聽課評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九、其他
1、本通知未作規定的,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執行。
2、咨詢電話:0909—5336033
精河縣教育局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