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縣教育局關于2014年下半年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有關政策說明》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2014年下半年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對象
(一)戶籍關系在本縣或在本縣工作(有在本縣辦理人事代理)的在職在崗教師。
(二)戶籍關系在本縣的社會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學歷要求(教師資格認定的有效學歷是指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
1.申報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報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報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申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學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按省教育廳文件要求:在職教師所申報學科原則上與其任教學科相一致,社會人員所申報學科名稱原則上應與所學學科相一致。
(二)普通話要求:
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語文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
(三)教育學和心理學要求:
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員,需提供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合格證明。
(四)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要求: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有關政策說明》要求,下列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參加由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1.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
2.專科學歷為師范教育類,但本科及以上學歷為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的人員,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
3.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連續5年(含5年)以上未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
4.申請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
5.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認為需要參加測試的其他人員。
(五)身體要求:
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符合《福建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閩教人〔2010〕43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要求的通知》(閩教人〔2011〕6號)等文件標準要求。
(六)思想品德要求: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定,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喪失教師資格者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認定權限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漳州市教育局負責認定。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負責認定。[具體認定時間等事項由縣(市、區)教育局另行通知。]
四、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2014年10月8日—13日。
(二)現場確認:2014年10月15日—17日。
(三)體檢: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
(四)受理收件:2014年10月29—31日。
(五)審核、組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2014年11月3日—30日(具體時間另通知)。
(六)認定發放證書:2014年11月20日—12月8日。
五、網上報名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全面實行網上報名,申請人員應在2014年10月8日—13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www.jszg.edu.cn)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填報注冊信息。請申請人盡早登陸網站報名,報名時間一過,網站將自動關閉,不再開通。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通知、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須知(見附件1)。
六、現場確認
(一)現場確認點:
注意正確選擇(網報時確認點選擇“南靖縣教育局”,不選擇“南靖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教育窗口”),有疑問請向相應確認點咨詢,若因“現場確認點”選擇錯誤造成無法申請的后果自負。
網報確認點:南靖縣教育局
聯系電話:0596-7830935
現場確認地址:南靖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教育窗口
聯系電話:0596-7853921;
(二)現場確認時間:
網上申報成功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2014年10月15日-17日下午17:00前),攜帶申報材料到指定的現場確認地點進行現場確認。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三)現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2寸照片應自行貼好,須本人簽名,一律使用A3復印紙雙面打印后對折使用。其中,第1頁為封面,第2、3頁為內頁,第4頁為封底。
2.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含前置和現學歷所有學歷證書復印件,國民教育系列的,第二學歷須學歷更改審批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還應提交報到證,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復印”。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戶籍原件和復印件(社會人員需提交)或人事代理證明。
5.非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必須提供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合格證書;或2002年8月前由我局認可的“兩學”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生和師范教育專業畢業后繼續深造提高學歷層次者,應提交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的《學業成績表》原件及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應提交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8.《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見附件2)一式1份,可下載表格先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單位填寫人簽名”由簽署意見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名,不得由本人簽名,申請人《鑒定表》中“有無犯罪記錄”一欄務必要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的意見及蓋章;
9.體檢表一式1份(暫不提供,確認點在現場確認后統一組織到符合認證要求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并入檔);
10.照片要求: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交申請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和二寸各2張(粘貼認定申請表二寸2張,粘貼體檢表一寸1張,辦理教師資格證書一寸1張),網上上傳電子照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體檢表、教師資格證書所貼照片應為同一底板,否則證書無法辦理,后果自負。
以上有關證件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
(四)材料整理要求:
1.所有復印件統一用A4復印紙,只需復印正面,即與本人有關的那一面,并由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簽字和加蓋單位公章。
2.各申請人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整理,將材料2-9按順序整齊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針夾在一起,夾在材料1中間,裝入一個檔案袋,檔案袋封面注明報名號、申請資格類別、申請人姓名和工作單位,提交確認點確認。
七、體檢時間
按照時間安排,具體由各現場確認點確認后通知,統一組織體檢,體檢結論不合格者,不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申請人要按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統一體檢。
申請人在體檢時如對體檢結論有異議,提出復查要求的,須經原體檢醫院和主檢醫師同意,可予以復查,體檢結論以復查后的結論為準。
八、審核、組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2014年11月3日—30日將集中審核、組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名單等有關事宜將在南靖縣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fjzzjy.gov.cn)公布,請特別留意網站通知,逾期未到視為自動放棄。
九、認定發放證書時間
2014年11月20日—12月8日,具體請留意南靖縣教育局網站通知后,攜本人身份證直接到南靖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教育窗口領取。
附件:1.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須知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任課證明
南靖縣教育局
2014年9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須知
1.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請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
2.核對所填報名信息(個人簡歷信息欄含學習簡歷和工作簡歷:學習簡歷應從初中畢業填起,何時何校取得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學歷均要詳細填寫,并注明全日制或自考、函授、網絡教育等;工作簡歷要如實填報)。
3.“申請任教學科”欄,只填一個學科,不許選擇所學專業大類,必須具體到本專業或相近學科,在職教師所填學科原則上與其任教學科相一致,社會人員所填學科名稱原則上應與所學學科相一致。
4.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注意正確選擇認定機構: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請選擇漳州市教育局,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請選擇所在縣(市、區)教育局。
5.務必填寫正確有效的郵箱地址,以備遺忘密碼時通過填寫的郵箱找回密碼。
6.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如實填報信息后,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律使用A3復印紙雙面打印后對折使用。其中,第1頁為封面,第2、3頁為內頁,第4頁為封底,本人須在指定處簽名)。
7.報名結束以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