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善 縣 教 育 局
嘉善縣2012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
優先招聘實施意見
局屬各學校(單位)、各鎮(街道)中心幼兒園、各民辦學校:
根據嘉善縣教育事業“十二五”改革和發展的總體規劃,為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發展,拓寬教師引進渠道,滿足我縣義務教育學校對優質師資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的實際情況,現就2012年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優先招聘工作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優先招聘的人數
2012年度優先招聘初中教師5名,小學教師11名,合計16名(招聘學校以及學科分布見附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嘉善籍生源;
2.免費師范畢業生的招聘,按照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與浙江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浙教學〔2010〕147號)文件規定辦理。
三、優先招聘的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符合《教師法》的有關規定,應具有與招聘學段、學科專業要求相一致的學歷和教師資格(應屆畢業生允許在畢業時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身體健康。
四、優先招聘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畢業生,可直接到有優先招聘指標的學校報名應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本科畢業生,大學期間獲得國家級獎學金;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本科畢業生,大學期間獲得校級一等獎學金一次及以上或二等獎學金二次及以上;
4.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本科畢業生,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稱號。
五、招聘工作程序(略)
六、招聘的其它事項
1.如發現在本次教師招聘過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或畢業時不符合本招聘條件的,教育局將不予聘用;
2.招聘公示結束后,如遇聘用人員變動,不再替補,該校優先招聘的名額轉為普通招聘;
3.本簡章的解釋權屬嘉善縣教育局;
4.公開招聘聯系電話: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