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蘭教師〔2014〕320號
各縣區教育局、蘭州新區教育科技文化局、市屬各學校(單位)、各民辦中學:
根據《甘肅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我市將于今年11月份開始面向社會認定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戶籍在本市的中國公民:
1.符合《教師法》規定學歷條件,需要認定教師資格的社會人員。
2.已取得某一種教師資格擬再申請認定其他種類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認定機構
1、各縣區教育局負責戶籍在本轄區申請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人員的認定工作。
2、蘭州市教育局負責戶籍在蘭州市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的認定工作。
機構名稱 |
機構地址 |
聯系電話 |
蘭州市教育局 窗口 |
城關區南關十字民安大廈B塔五樓(市政務服務中心) |
4818327 |
城關區教育局 |
城關區閔家橋50號 |
8437971 |
七里河區教育局 |
七里河區西津東路422號 |
2651062 |
西固區教育局 |
西固區西固中路105號 |
7315560 |
安寧區教育局 |
安寧區政府統辦樓8樓 |
7655598 |
紅古區教育局 |
海石灣鎮平安路888號 |
6229553 |
永登縣教育局 |
城關鎮緯三路教育大廈 |
6429199 |
榆中縣教育局 |
榆中縣太白東路65號 |
5229347 |
皋蘭縣教育局 |
皋蘭縣北辰路180號 |
5724064 |
三、認定條件和測試安排
(一)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為人師表。經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和小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專業、職業學校師范教育類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專畢業學歷在資格認定中視為不合格學歷。
2.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凡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者,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統一格式證明。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普通話水平:按照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2.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要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參加省自考辦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認定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合格。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我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從2011年開始,凡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無需再參加我省的教師資格考試。
3.教育教學能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凡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含電大、自考、夜大、函大、成人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的畢業生均應參加相應層次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全日制普通師范院校畢業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免予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在職教師中,非普通高等院校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已取得相應層次的初級教師職稱(申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具備助理講師;申報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具備中學崗位的二級教師;申報小學教師資格具備二級教師)的也免予測試。
4.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體檢時間:2014年11月17日至20日。
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人員體檢醫院: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體檢站、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體檢站。
申請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在戶籍所在地的縣區教育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還須按照《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要求,參加增加的體檢項目且結論為合格。
四、正式申請教師資格(網絡申報)
2014年秋季申請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實行《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系統》網絡申報。
網絡申報時間:2014年11月12日至20日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
第一種途徑:點擊網站首頁右側“教師資格申請網上申報”下的(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后再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注冊)進入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
第二種途徑:點擊“資格認定網報”欄目后,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注冊)后再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注冊)進入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
第三種途徑:已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員,點擊網站首頁右側“教師資格申請網上申報”下的(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后再點擊(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注冊)進入全國統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
申請人一次性填寫申報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統返回此次申報生成的報名號,申請人務必牢記網絡申報所填寫的姓名、密碼及報名號,以備修改信息和現場確認時使用。
申請人務必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絡申報及現場確認等事項,逾期不候。網上申報具體要求參閱中國教師資格網申請須知和申請流程。
五、現場確認安排及提交認定材料
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
現場確認地點: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人員在蘭州市政務服務中心(地址:城關區南關什子民安大廈B塔五樓教育局窗口)。申請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人員的現場確認點在戶籍所在的縣區教育局。
確認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網上填報后下載打印,要求A4雙面打印);
《思想品德情況鑒定表》由本人所在工作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填寫,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填寫(社區及居委會填寫無效),并由填寫單位負責人簽名、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加蓋公章方才有效。表內各項必須如實填寫,不能空白。
2.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張(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提供在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必須是在學期間全部成績單并蓋有學校教務處的公章;如從個人檔案中復印的,要注明是摘自本人檔案并加蓋單位公章);
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提供省自考辦頒發的教育學、心理學的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體檢合格的體檢表原件;
8.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提供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通知單;師范教育類的在職教師提供初級教師以上的職稱證原件和復印件。
六、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1.申請人于現場確認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后憑受理憑證查詢結果,領取《教師資格證》。
2.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歸人本人人事檔案。
七、其他
1.一年內不能同時申請認定兩種以上(含兩種)教師資格。
2.公休日、節假日休息。教師資格認定相關信息可登陸蘭州教育信息網為您服務教師資格欄目查詢。
八、工作要求
1.各認定機構要進一步嚴格教師資格考試紀律,加強考試管理。對考試作弊的,要及時將相關人員信息上報甘肅省教育廳,經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后,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有關規定處理,并由各認定機構將相關人員信息上傳至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的限制庫中。省教育廳也會將全省考試作弊人員名單及時反饋至各地。
2.各認定機構要做好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試點過渡階段銜接工作。2015年甘肅省將納入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統一考試范圍,考試內容和科目與省考不一致,各級認定機構要認真學習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教師〔2013〕9號)精神,結合各自實際,做好過渡期政策宣傳、有關遺留問題處理等工作,確保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序銜接、順利過渡。
蘭州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