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區面向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5年應屆全國重點高等院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2015年應屆全國重點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5名(詳見附表)。根據各場次招聘實際情況和崗位缺額,各高校招聘計劃以現場招聘會公布職位為準。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
3.具有2015年應屆全國重點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具備扎實的教師基本功和學科專業知識;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日;
5.符合體檢文件標準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單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7.普通話須取得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語文教師崗位畢業生須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8.英語專業畢業生須取得英語專業四級及以上合格證書。
9.師范類畢業生畢業時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非師范類畢業生在試用期內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10.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
(二)招聘范圍
1.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大學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3.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它條件。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資格審查、綜合素質評價、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統一組織開展。
1.報名方式:采取應聘者持相關資料(身份證、自薦書、加蓋院校公章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推薦報名表、相關等級證書等)到指定高校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同時按照招聘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2.報名地點:西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等高校。
3.報名時間:2014年12月上旬起。
具體時間和招聘計劃將在渝中教育網和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區教委咨詢電話:023-63835424
(二)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綜合素質評價、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三部分。
1.綜合素質評價。分值為100分。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達到60分為基本合格線。綜合素質評價分數不計入考試考核總成績。
2.專業技能測試。在達到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基本合格線的人員中,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選。屬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社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比例。專業技能測試包括筆試、試講等,分值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0%,試講成績占6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達到60分為基本合格線。
3.面試。在達到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基本合格線的人員中,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分數為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該考生的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須達到80分,且面試成績還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為合格。面試最后結果為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不得確定為簽訂就業協議人選。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三)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
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
五、體檢及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和《關于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等規定,并結合教育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社局和區教委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社局、區教委及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體檢、考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聘用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程序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聘用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師范專業畢業生,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我區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015年應屆畢業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如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及公示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放棄者,2年內(即2015年至2017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崗位。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九、其他
(一)本簡章自公布之日起,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2014年11月4日公布《重慶市渝中區面向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所列招聘崗位缺額不再招聘。
(二)本簡章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渝中區教委負責解釋。
附件:渝中區2015年應屆全國重點高校畢業生招聘計劃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