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猗縣2014公開招聘小學和特殊教育教師的公告
為加強和充實我縣教師隊伍,不斷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小學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根據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
二、招聘單位和崗位計劃
招聘小學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全額事業單位編制,崗位計劃25名,其小學中學教師23名,特殊教育學校2名。占2014年臨猗縣全額事業單位招聘計劃指標。
三、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
③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優良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
④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身體和其他條件;
2、崗位條件
①年齡30周歲(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學歷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②學歷專業:參加省或全國統招全日制院校畢業,現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條件詳見附表。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①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②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此次招聘通過考試、考察考核的方法進行。主要經過信息發布、報名、考試、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具體如下:
1、信息發布:
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15日,在縣電視臺、臨猗通訊發布招聘信息,同時在市、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2、報名及報名注意事項:
⑴、報名時間:2015年1月12日-1月16日 ⑵、報名地點:臨猗縣人社局勞動保險所一樓大廳(原勞動保障局大樓)
⑶注意事項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一般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并在筆試之前公告。
根據招聘公告條件崗位,本人自愿報名。
①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②必須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③填寫《報名登記表》對自己的資格進行自查,凡因信息填報不全、弄虛作假等原因,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④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現場領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用于公開招聘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選聘高等學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期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
⑷、領取準考證 2015年1月29日—30日持二代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屏棄。
3、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采用百分制計分。語文、數學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保留三位小數,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擬聘用人員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總成績60分。
⑴、筆試
筆試在公開招聘領導組領導下,由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采用閉卷考試辦法,單人單桌,密封試卷,全程監控錄像。
①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見準考證。
②形式內容及分值:
筆試內容:語文、數學、教育學、心理學,按高中水平命題。特殊教育教師按中等專業學校課程標準命題。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滿分100分。
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進行資格審查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資格審查。
⑵、面試
面試在縣公開招聘領導組領導下,由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入圍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參加面試。
①時間、地點見公告(通知)。
②面試形式、內容及分值
面試采取講課的辦法進行,滿分為100分。
講課:以“報什么、講什么”原則,小學教師使用小學高段五、六年級教材;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使用中等專業教材。隨機抽取課題,以給學生講課的方法面對評委講課。備課時間不超過90分鐘,講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
④面試程序要求
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具體人選由招聘領導組臨時決定抽調。參加面試的考生實行封閉式管理,遲到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考生分組和出場順序面試前臨時抽簽決定。面試成績采取當場評分、亮分、記分、統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的辦法,由主持人或記分員進行宣布。
如果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參加面試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后的總成績,按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總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排列,如仍相同,按加試筆試成績排列。
最后總成績經縣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后,于當天在人社局及教育局網站公示。
⑶、資格審查
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入圍面試人員公布后五日內,向招聘領導組辦公室(人社局)提交政審材料,主要包括:
①報到證、學生檔案或人才市場人事代理證明;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最高學歷證明原件及相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④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主要信息不實,資格審查不合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視為自動屏棄。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面試,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屏棄所空缺的面試名額,不予遞補。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在縣人社局、教育局網站公示。
4、體檢和考察
⑴、體檢
體檢由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進行。根據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后的總成績排序,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參加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遞補。
⑵、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教育局進行考察。考察主要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不合格人員空額,不再遞補。合格人員在人社局、教育局網站公示。
5、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崗位確定擬聘人員,擬聘用人員在市、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因各種原因被取消資格,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報縣招聘領導組集體研究確定聘用人員名單。由教育局負責,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六個月。報人社局備案。
6、崗前培訓
聘用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培訓。崗前培訓包括集中培訓和實踐兩種形式,由教育局負責統一組織安排。
五、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試用期滿,經聘用單位、聘用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協同考核合格者,在人社局、教育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人社部門辦理正式聘用、合同鑒證、設崗、工資套改等手續;編制部門辦理上編、列支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試用期間享受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工資福利待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式聘用后按國家政策享受同類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六、公開招聘工作組織領導
為了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臨猗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簡稱公開招聘領導組)。
組 長: 武勝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 楊文斌(副縣長)
成 員: 衛永增(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社局局長)
狄平穩(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張立強(縣公安局局長)
王 斌(縣財政局局長)
翟丁會(縣編辦主任)
常建國(縣教育局局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
主 任:衛永增(兼)
副主任:狄平穩(兼)
常建國(兼)
成員單位:人社局 教育局 公安局
七、招聘工作分工
本次招聘工作在臨猗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人社局、教育局、編辦、財政局、公安局、紀檢監察局共同組織實施。
1、人社局牽頭負責招聘方案的起草、上報、審批、監督實施。負責發布招聘信息及招聘工作中的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制、發準考證。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辦理正式聘用的人事手續。
2、教育局負責在編制范圍內擬定崗位計劃。參與報名及資格審查;參與命題、閱卷、成績統計的組織實施。負責崗前培訓工作。
3、編辦負責核定編制計劃,辦理正式聘用人員的入編手續,參與其它各項招聘工作。
4、財政局負責落實招聘經費及相關工作。
5、公安局負責招聘過程的安全保衛工作。
6、聘用人員的考核、轉正、聘用及不合格人員的淘汰工作,由招聘領導組負責,人社局牽頭,教育局配合,編辦和財政部門參與,紀檢監察局監督,共同組織實施。
八、有關要求
1、在所有公示期間,凡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向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申請查詢或向縣監察局舉報違規違紀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2、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嚴格審查報名資格和條件,各個招聘環節實行崗位專人責任制,堅決杜絕差錯失誤、徇私舞弊的現象發生,若有違犯,根據《暫行規定》予以處理。
3、招聘工作應當執行有關回避規定。受聘人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4、報考人員必須誠實守信,遵守招考紀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過程中,提供假學歷、假證件,違犯考試紀律帶夾帶、抄襲、替考等,一經查實,取消其聘(錄)用資格。
5、咨詢電話:臨猗縣人社局 4065326
監督電話:運城市人社局 2660316
臨猗縣紀委 4035927
九、其它事項說明
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臨猗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表:
《2014年臨猗縣公開招聘小學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一覽表.rar》
臨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2月25日
附: 2014年臨猗縣公開招聘猗氏中心校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一覽表 | ||||||||
所屬部門 |
招聘單位 |
經費來源 |
崗位名稱 |
崗位數量 |
學歷 |
專業 |
年齡 |
備注 |
教 育 局 |
猗氏中心校 |
財政 |
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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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全省或全國統招,全日制院校畢業,現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
專 業 不 限 |
年齡30周歲(1983年12月*日后出生)以下; 研究生學歷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8年12月*日后出生)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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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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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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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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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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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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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基層項目崗位 | ||||||
數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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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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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學校 |
財政 |
聽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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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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