鄖陽區2014年定向招聘教學點學前教育教師公告
根據區政府辦《關于印發〈鄖縣農村教學點學前教育教師定向培養補充機制實施辦法〉的通知》(鄖政辦發〔2013〕121號),2014年區教育局、人社局定向招聘幼兒教師3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戶籍是鄖陽區且符合生源地條件的鄖陽科技學校或鄖陽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教育專業的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2014年招聘崗位為30個教學點(含村小,下同),每個教學點只招1名,共30名。30個崗位不具體指定,通過競爭性考試確定,即全區132個教學點(見附件)全部納入招聘范圍,按照每個教學點第一名考生的總成績,排名前30名的教學點即為招聘崗位。
三、招聘形式
定向招聘。定對象:戶籍是鄖陽區的鄖陽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鄖陽科技學校的全日制教育專業學生;定崗位:鄖陽區“十二五”學校布局調整規劃保留的132個教學點、村小。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志愿到農村鄉鎮教學點任教,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3.學習成績優良,具有符合幼兒教師崗位的專業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身心健康,適應農村鄉鎮工作需要;
5.持有幼兒或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書、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幼兒或學前教育專業畢業證、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其中,2014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由學校出具證明,可參加考試,但在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前仍不能提供相關證書的,將不予聘用);
6.年齡在25周歲以下(即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考生只允許報考本人戶籍所在地村教學點(村小)崗位。戶籍是以上公布的132個教學點以外村的考生不能報考。
五、招錄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月9日至11日,逾期不予受理。聯系電話:0719-7224036。
2.報名要求:凡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在公告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戶口本、戶籍所在村委會開具的《考察推薦表》(樣本見附件)、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鄖陽區教育局人事股報名登記,填寫《報名登記表》,接受資格審查。報名時每人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考務費150元。
3.資格復審。區人社局、區教育局組成專班對報考對象進行資格審查。
4.發放準考證。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統一發放《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對象。經過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按要求到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
2.筆試要求。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內容為《幼兒教育綜合知識》、幼兒教育政策法規以及繪畫,主要測試報考者對職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技能,分值為100分。
3.筆試時間:2015年1月17日上午9:00-11:30。
4.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不超過1:2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具體辦法:第一步,對每個教學點第一名考生的成績進行排序,確定排名前60名的教學點;第二步,對前60名的教學點的考生成績進行排序,確定排名前2名的考生;第三步,把排名前60名教學點的前2名考生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對報考學生涉及教學點不超過60個的和教學點考生不足2人的按實際崗位確定。筆試成績并列入圍考生可同時參加面試。因各種原因自動放棄的視為0分,重新按照前述辦法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形式。面試采用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講故事和音樂舞蹈兩項基本技能。面試成績總分100分,其中講故事40分、音樂舞蹈60分。音樂舞蹈和講故事各有2個面試考題,面試前在監察人員的監督下,由1號考生抽簽確定考題作為所有考生面試課題。
3.面試評分。每個面試考場由7名考官組成,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評分的平均值為考生的面試成績,每一考生的面試成績由統分組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經考生簽字確認。
4.面試時間:2015年1月24日上午7:40。
5.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確定人選。
1.成績確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在鄖縣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時間5天。
2.人選確定。根據崗位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錄取崗位和對象。具體辦法:把每個村排名第一考生的總成績進行排序,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前30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錄取面試成績高的。
(五)考核體檢。
考核由區人社局、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考核、體檢后名額空缺時,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用人選統一到臨時抽簽確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按《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采取函調和查閱檔案方式進行,重點審查考生的學籍檔案和現實表現,了解其在校期間、工作期間、待業期間的綜合表現情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考核不合格:
1.在學習、工作或待業期間,違犯法律法規受過處罰處分的;
2.不能提供學籍檔案的。
(六)聘用管理。
1.聘用辦法。經考核、體檢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和《鄖縣農村教學點學前教育定向任教協議書》,安排在本人戶籍所在教學點(初小)任教。教學點(初小)撤并的,安排到本鄉鎮其他教學點(村小)任教。簽訂定向任教協議后,納入機構編制實名登記管理,享受在編教師同等待遇。
2.日常管理。定向招聘的學前教育教師實行人崗分離管理,一經離開教學點(包括到完全小學及以上學校任教),待遇、編制隨即取消。
鄖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鄖陽區教育局
2014年12月29日
附件1:鄖陽區“十二五”學校布局調整規劃保留教學點(村小)名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