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泰州市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公告
2015年我市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日前啟動,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凡2015年年底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持有泰州市戶籍和泰州市境內普通高校2015屆大專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均可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未轉戶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可以自愿選擇到戶籍所在地或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事關系在泰州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可以在泰州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一種類型、一個學科教師資格。
二、申請條件
1.公民身份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是中國公民。
2.思想品德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3.學歷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有關學歷為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師范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者,應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4.教育教學能力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并測試合格。
(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水平(年滿50周歲的不作要求)。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5.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必須補修教育學、心理學,并取得合格證書。
三、相關問題
(一)關于國考工作
根據教育部統一安排,2014年下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工作將推遲到2015年1月2日—3日舉行(具體時間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告為準)。面試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請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根據《江蘇省實施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細則(試行)》有關規定,2015年我省仍在下半年組織一次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二)關于省考補考工作
根據《江蘇省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過渡辦法》,我省將于2015年3月組織最后一次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單科補考(考試大綱和考試形式與改革前相同)。考試參加對象僅限持有我省2013年或2014年自行組織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全省統一考試單科成績合格證的人員,其他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否則考試成績無效。此次補考成績有效期截止2016年12月。
(三)關于收費標準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函》(蘇價費函〔2013〕1號)執行。
四、重點日程安排
(一)教育學、心理學補考。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報名時間2014年12月初,具體事宜按省教育考試院通知執行,2015年3月14日全省舉行單科補考,2015年4月5日前公布考試成績。
(二)網上申報。2015年4月6日—20日,申報人員網上報名(申報網址:www.jszg.edu.cn)。通過全國統考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由“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參照過渡政策申報人員,由“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首次進入系統,點擊“注冊”進行申請,根據系統提示,確認網上申報協議。網上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1.全國統考合格人員注冊時,先正確填寫本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考試合格證明編號,再選擇認定機構與確認點,閱讀注意事項。申請人所申請的資格種類、任教學科均按照考試合格證明上的內容自動生成,不可更改。
參照過渡政策申報人員注冊時,先選擇申請的資格種類、認定機構和任教學科,再依次選擇確認點、閱讀注意事項、填寫身份信息。
2.按系統要求如實填寫其他申請材料。
3.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上報報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統顯示“注冊成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郵箱地址,這些資料是以后打印申請表格、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依據。
5.申請人可在現場確認前登錄網上申報系統,對申報信息進行修改。
6.申請人應在現場確認前及時登錄網上申報系統,打印出申請表。
注意:選用PDF格式導出申請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紙質申請表內容和網上填寫內容需完全一致,申請人在申請表第2頁承諾書上親筆簽名,在第4頁備注欄內注明自己過去取得的教師資格的種類、證書號和取得時間。申請表封面和第3頁不得手填、涂改。
7.申請人每次登錄系統后,請點擊“退出”按鈕或關閉瀏覽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8.登錄江蘇教師教育網(www.jste.org.cn),在“教師資格”欄目“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的“表格下載”中,可下載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鑒定表、體檢表、照片粘貼頁等。
(三)現場確認。申報人員憑網絡報名號,到各市(區)指定報名點確認。市(區)認定機構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4月21日-27日。現場確認地點:由各市(區)認定機構通知。
申請人現場確認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
2.小二寸紙質照片1張,貼在相片粘貼頁上。
注意:該照片用于制作證書,必須與網上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尺寸為33MM(寬)×48MM(高)。
3.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憑人事關系在當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還需提供人事關系證明等材料)。
4.符合申請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包括相關學歷證明材料)。
注意:非全日制學歷者申請教師資格,均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認定機構根據情況要求其他人員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學歷在學信網上不能查詢的,需提供本人學習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績單或認定機構對所提供成績單有疑議,申請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
國(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還需提供技術資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大專畢業后又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時,視為具備合格學歷。
僅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可暫緩提交學歷證書,但應提供申請人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因保研等情況無《推薦表》的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學校出具學籍證明,并注明無《推薦表》原因。)
7.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注意:在職人員應由所在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思想品德意見。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申請教師資格,應由就讀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提供思想品德意見。非在職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應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級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意見。申請人需同時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8.通過國考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通過省考的過渡人員提供我省《補修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過渡期內免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人員要提供符合免考條件的有關證明。往屆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以及未經學校統一組織申請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識“師范”字樣,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為師范類專業(加蓋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檔案部門或發展規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的當年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標注,加蓋畢業學校招辦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欄標注“師范”或“教育”字樣,或成績單中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并有教育實習合格證明。
(4)個人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備注欄內標注“師范”字樣。
(5)高等學校發出的錄用通知書的專業欄后注有“師范”字樣。
9.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0.按照過渡辦法進行認定人員,如果所學專業與申請任教學科不一致或不相近,還需要提供所申請學科江蘇省自學考試本科段2門主干課程考試的合格成績或相應免考證明。(省教育考試院出具的單科成績合格證明,或申請人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打印個人成績頁面,由市級以上考務部門蓋章認可。)
注意:對跨專業申請音樂教師資格的申請人,不需要提供主干課程考試成績。
已取得中小學其他學科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或教育學類專業畢業生在申請相應學段綜合實踐學科教師資格時,不需要提供主干課程考試成績。在職教師若非教育學類專業畢業,應另行提供已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職證明。
11.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復印件均使用A4紙單面復印。
(四)能力測試。符合省過渡條件的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和在學期間教學計劃中缺少教育教學實踐等環節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包括中小學教師自學考試畢業生、函授類畢業生等),以及專業不對口的師范畢業申請人,應當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測試。
1.測試時間:2015年5月23-24日(幼兒園、小學、初中為5月23日,高(職)中為5月24日)。高(職)中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安排請于2015年5月21-22日登錄泰州教育網-人事師資-教師資格欄目查詢,網址為:http://www.tze.cn/。聯系電話:86999831聯系人:王會
2.測試地點: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到各市(區)指定地點參加測試;申請高中(職中)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到泰州實驗學校(泰州市鼓樓南路332號)參加測試。
3.考務工作: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工作參照泰教人〔2006〕14號文件執行,說課范圍及說課指定教材請于2015年5月10日登錄泰州教育人才網最新動態欄查詢。各市(區)于2015年5月10日前將參加高(職)中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人員名單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點申報備案表》(附件3)報市教育局人事處。準測證(見附件4)編號為8位數,前3位為市(區)代碼,第4位為教師資格代碼,后4位為自然順序碼,考生照片上須加蓋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鋼印。
(五)體檢。2015年5月下旬,各市(區)組織所有免能力測和能力測試合格申請人進行集中體檢。
(六)通知結果。2015年6月8日前召開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認定的結果由各市(區)教育局發文并在各市(區)教育網上公布。高中(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認定結果由泰州市教育局發文并在泰州教育網上公布。如發現申請人在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教師資格。
(七)證書發放。2015年6月30日前,發放通過認定的申請人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辦理書面領取手續,交認定機構存檔。
五、總體流程
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注冊申請。網上報名結束后,申請人須按各確認點規定的時間到現場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申報或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申請人應按受理認定機構的要求,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格檢查。符合過渡辦法人員還應按時參加由認定機構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1.通過國考人員
2.過渡人員
附件 :泰州市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各市(區)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
泰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泰州市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各市(區)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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