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赴浙師大杭州幼兒師范學院招聘幼兒園教師的公告
為提前搶聘優秀幼兒教育人才,提升我市幼兒教育水平,根據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市委發[2013]42號)、《江山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辦法(試行)》(市委辦[2007]10號)和《關于江山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辦法的補充意見》(江組發[2008]1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赴浙師大杭州幼兒師范學院招聘部分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公辦幼兒園教師2名。
二、招聘時間和地點
2015年1月23日在浙師大杭州幼兒師范學院現場招聘。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5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熱愛幼兒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身心健康,體檢合格;
3.本科畢業生年齡要求在28周歲以內(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要求在32周歲以內(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學前教育專業,畢業時能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1.報名:本次報名由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組織人員到浙師大杭州幼兒師范學院現場接受畢業生報名。應聘者現場填寫報名表,并提供學歷學位證明、教師資格證明、身份證和成績業績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資格初審:應聘者提供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一律取消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
3.筆試與面試: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參加統一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若報名人數不足1:5的,則實際報名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筆試和面試總分各100分,面試分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4.技能測試: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1:1的比例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技能測試人員名單(報名人數不足1:3的,則考生全部進入技能測試環節),并組織進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總分100分。
5.預錄取:根據招聘計劃,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得分×30%+面試得分×30%+技能測試得分×40%,計算至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從高到低確定預錄取名單。若總成績相同,以技能測試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6.實習。所有預錄取人員均須到我市學校參加不少于1個月時間的隨班實習,實習學校和時間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實習情況作為考核錄取的重要內容。
7.體檢:所有預錄取人員均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相同體檢項目以標準高的為準。
8.考核:體檢合格的人員,統一組織考核,考核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綜合素質以及畢業生的學業成績等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后,按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
9.公示:根據招聘計劃以及考試、體檢、考核等結果確定擬錄用名單,并在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江山教育網上公示。
10.簽約: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簽訂《就業協議書》。
11.資格復審:2015年7月,對簽約人員的各類證件及檔案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沒通過的畢業生,取消錄用資格。
12.報到:對于資格復審通過的畢業生,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到。
五、其它事項
1.外出招聘教師由市教育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并接受市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2.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兩部門共同研究決定。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山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