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201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教育事業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現將公開招聘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職數及招考條件
1.職位職數
計劃 |
學 科 需 求 |
合計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科學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信息技術 |
學前教育 | ||
小學段 |
26 |
18 |
9 |
8 |
2 |
3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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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學前教育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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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
2.招考對象
①對象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畢業生;
②對象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非師范一本及以上畢業生;
③對象3:其他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2016年起除學前教育外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
3.招考條件
①永康市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戶口(以2015年2月25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對象3應具有與報考學科相應的教師資格(教師資格認定學科與報考職位相一致);
③報考音、體、美及學前教育專業的需專業對口;
④簽訂聘用合同時需同意簽訂六年服務期(服務期內不得調離);
⑤對象1、2中簽訂聘用合同時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應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與招考學科相應的教師資格,否則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考方式和程序
招考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統一考試的方式進行,招考工作由市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一)報名
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現場采集肖像等個人信息,每人限報一個職位。考試收費標準參照自學考試。
1.報名時間:2015 年2月26日—2月27 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2.報名地點:永康市教師進修學校(高川花苑北側,乘8路公交車可達)。
3.報名時所需材料:
①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教師資格證(招考對象3需要)、畢業證書(應屆生為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
②報考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合同未滿的,報名時需提供聘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③一本畢業生為第一批錄取的本科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錄取的畢業生,報名時需提供當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出具的本科第一批錄取的證明(永康生源由市招生辦現場統一確認)。
4.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本次招考資格。聘用后認定相關資格時將以此材料為依據(請認真填寫)。
(二)資格審查與職位核定
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后,招考計劃職位中如果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三)考試
考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本次考試成績本次有效。
1.筆試
筆試由《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門科目組成,采用省教育廳提供的試卷(考試說明參看浙江教育考試網,省廳不提供命題的科目另行組織命題)。
《教育基礎知識》按25%、《學科專業知識》按75%計入筆試成績。報考人員未參加永康考點考試或二門科目中有一門缺考的,作缺考處理。
筆試時間按計劃初定為2015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考教育基礎知識》,下午14:30-17:00考《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時間如有變化,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若《學科專業知識》低于5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
2.面試
報考招考計劃相應職位的人員參加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核定招考計劃數1:1.5進入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四)體檢、考察
進入體檢對象的確定:
1.根據考試總成績,分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核定招考計劃數1:1依次確定體檢對象;
2.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組成,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中成績比例:《教育基礎知識》成績占10%,《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占30%,面試成績為60%);
3.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如有人員放棄體檢或有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遞補體檢。
4.體檢合格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組織,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及《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
5.如因懷孕不能參加全程體檢的,延期到下一期教師招聘時一并進行體檢、考察。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與所在單位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考的其他事項
1.招考工作中涉及人員比例計算的,均采取“四舍五入,取整”的方式;涉及分數計算的,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的方式。
2.未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取消聘用資格。
3.農業戶籍的考生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將戶口轉為非農。
4.相關招考信息(如報名情況,資格審查情況,準考證領取時間,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擬聘用名單等)均在以下網址公告,請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www.ykhrss.gov.cn);
永康人才網(網址:www.zjykrc.com);
永康教育城域網(網址:www.ykedu.net)。
5.報名至正式錄用分配前請保持電話號碼不變。
6.咨詢電話:0579-87101242;87101355。監督電話:87101526。
7.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進行解釋。
附件:1.永康市201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專業對口目錄.rar
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9日
永康市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專業對口目錄 | |||
學科 |
所學專業要求 |
所學專業要求 |
所學專業要求 |
音樂 |
音樂教育(660209) |
音樂與舞蹈類(1302) |
藝術學(0504) |
體育 |
體育教育(660211) |
體育學類(0402) |
體育學(0403) |
美術 |
美術教育(660210) |
美術學類(1304) |
藝術學(0504) |
學前教育 |
學前教育(660214) |
學前教育(040106) |
學前教育學(040105) |
注: |
永康市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科目及時間 | ||
筆試時間 |
筆試科目 | |
課程名稱 |
課程代碼 | |
4月18日上午 |
教育基礎知識(高中、初中) |
100 |
教育基礎知識(小學) |
200 | |
教育基礎知識(幼兒園) |
300 | |
4月18日下午 |
語文(高中、初中) |
101 |
數學(高中、初中) |
102 | |
英語(高中、初中) |
103 | |
信息技術(高中、初中) |
110 | |
科學(初中) |
111 | |
社會(初中) |
112 | |
語文(小學) |
201 | |
數學(小學) |
202 | |
英語(小學) |
203 | |
學前教育(幼兒園) |
301 | |
音樂 |
901、另行組織命題 | |
體育 |
902、另行組織命題 | |
美術 |
903、另行組織命題 | |
注: 1.報考小學科學、社會、信息技術職位的考生,參加初中科學、社會、信息技術的《學科專業知識》筆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