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結束后,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參考人數,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比例為: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3—1:10(不含1:10)的,進入資格復審的比例為1:3;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10—1:20(不含1:20)的,進入資格復審的比例為1:4;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20及以上的,進入資格復審的比例為1:5。因筆試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1:3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招所有參考人員的筆試平均成績的70%。報考者因未達到上述分數線不能進入資格復審,致本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資格復審人數低于1:3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于2015年5月中旬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和綿陽教育體育網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電話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復審手續:
(1)《綿陽市2015年上半年市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考信息表》兩份。
(2)身份證。
(3)畢業證和學位證。須用相匹配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同時滿足報考崗位的學歷、專業、學位條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及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其余報考者須提供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不含臨時畢業證、臨時學位證、學歷學位證明、在讀證明等非正式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學位,應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專業、學位等資格條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考者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工作單位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會保險證明。
(5)其它證書、證明材料。有職稱、教師資格證要求的,須提供職稱、教師資格證證書,已通過評審或考試即將領證的,可提供頒證機關證明、文件等。
上述所需材料必須為原件(須同時提供復印件一式兩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資格復審中,因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考試資格和報考者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三)面試
1、有關面試的具體事項于2015年5月下旬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和綿陽教育體育網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電話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2、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在參加面試前需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領取的有關事項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和綿陽教育體育網公告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對進入面試者,收取面試費80元。
3、資格復審后,因自動放棄或缺考導致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1:3的,仍視為有效比例開考。
4、面試采取試講和綜合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試講成績×70%+綜合面試成績×30%。
(1)試講。試講主要考核應聘教師業務能力和傳授知識的技能。參加試講人員,采取隨機抽取試講課題,進行隔離備課30分鐘準備,向試講學科組考官進行講課,講課時間不得超過25分鐘,試講成績每科滿分100分。
試講內容和教材:試講教材均為綿陽市現行使用的教材。應聘高中、初中和小學教師崗位的,試講相應學段二年級教材(高中為新課程教材)。試講所需教材、教參等由應聘者自己準備,可以帶入候考室或備課室,但教參等資料不得帶入試講考室。應聘幼兒園教師主要進行專業技能測試(自彈自唱、舞蹈、命題繪畫、講課等),自彈自唱和舞蹈請自行準備,命題繪畫和講課現場抽題。
(2)綜合面試。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
(3)試講或綜合面試成績低于75分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5、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等具體事項在面試結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和綿陽教育體育網公告。
五、體檢
(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按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由市教體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有關要求和具體事項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和綿陽教育體育網公布。
(三)肝炎項目和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的標準執行,其他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首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復查一次,復查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四)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招聘單位申請,報主管部門和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按照招聘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因懷孕申請延期檢查部分體檢項目后又主動放棄補檢的考生所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
(五)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六、考核
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報考條件、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綜合考核。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征求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意見;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核查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核依據。對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報主管部門和市人社局確定。如需遞補,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經體檢合格后,再進行綜合考核。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由市人社局、市教體局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和綿陽教育體育網公示。
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崗位,下同)、招聘崗位要求的職稱資質證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單位:
1、在職人員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下崗、失業人員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相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畢業兩年內尚未就業的普通大專院校全日制畢業生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
3、2015屆畢業生應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未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由此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
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將擬確認人員的相關材料報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市人社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單位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確認。在審核確認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如系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或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通過市人社局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按相關規定予以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憑市人社局的聘用通知,及時通知取得聘用資格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未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此次公開招聘的教師,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九、其他事項
1、請報考者報名前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并對照公告和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審慎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崗位進行報考。
2、本次公招有關調整、補充、提示及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有關事項均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和綿陽教育體育網發布,請報考者及時查看。因不主動、不及時查看綿陽人事考試網和綿陽教育體育網上的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3、因弄虛作假被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和在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階段自動放棄以及不到招聘單位報到的人員,從本次招聘報名之日計算,2年內不得參加我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
4、請報考者在網上填報信息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考試時除外)必須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及時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和主管機關。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5、身份證、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各科目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在整個招聘工作中報考者須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網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需要進行學歷認證的報考者,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考生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十、招聘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此次公招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十一、本次公招,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有關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市人社局、市教體局負責解釋。
附件:
1、綿陽市2015年上半年市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rar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