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島市黃島區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簡章
根據國家、省和我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以及《關于印發<青島市中小學聘用制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5]4號)文件要求,2015年黃島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820人,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不限戶籍,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人員需具有青島市常住戶口(生源);
(八)報考黃島區職業教育中心、黃島區高級職業技術學校、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教師崗位和足球、兵乓球、心理健康教師崗位的非師范類考生需在錄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除聘用合同,對教師資格證書有明確要求的職位,按計劃表中的資格條件執行;
(九)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黃島區正式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黃島區之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需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者,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統一招聘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4月16日09:00—4月20日16:00;
網上審核時間: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報名,應聘人員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報青島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機關,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青島地區所有事業單位。
2、資格初審:報名期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人員集中在網上查看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審查確定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截止之日前登錄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報考人員初審通過后,要按規定時間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5月19日09:00—22日16: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于4月25日09:00—11:30到黃島區人力資源市場(黃島區水靈山路59號5號樓一樓大廳)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逾期不再受理)。辦理減免考務費時,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場辦理,可委托他人攜帶以上證明材料以及委托書、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證辦理。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緊缺專業崗位可適當放寬。取消核減的計劃將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告,請考生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學校有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屬師范類專業的需注明,并提供教師資格情況證明),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還須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等;2015年應屆畢業生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出具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其參加應聘的證明;2015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均須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二代身份證等,其中,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失業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所在單位或有用人權限部門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對出具同意應聘證明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對應聘人員有工作年限限制的,應審查其勞動合同備案及相關工作經歷情況(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4月16日)。使用國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須提交國家教育部《國外學位學歷認證書》。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戶口薄或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各一份。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筆試
筆試采用省統一招聘筆試試卷,只考一科,不指定教材。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時間:2015年5月23日14:00—16:30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進入面試人員的實有人數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