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島高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簡章
根據國家、省和我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以及關于印發《<青島市中小學聘用制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5]4號)文件要求,2015年青島高新區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35人(詳見《2015年青島高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公辦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聘用制教師相關待遇說明
(一)聘用制教師與在編教師統一管理。
(二)聘用制教師工資發放標準和支付渠道等參照事業單位在編教師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4月16日09:00—20日16:00
網上審核時間:2015年4月16日11:00—21日16:00
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4月16日11:00—22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rsks.qdhrss.gov.cn),點擊“2015年青島市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入口”,進入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本市事業單位。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應聘人員在確認已被初審通過后,要按規定時間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5月19日9:00至22日16: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其中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請于4月25日09:00—11:30到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青島市市南區貴州路69號)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逾期不再受理)。辦理減免考務費時,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
網上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須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以及學校出具的專業、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明等。其它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5年4月16日前取得)、二代身份證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其中,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失業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對出具同意應聘證明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
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統一用A4紙復印)各一份。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