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盤錦市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及實施辦法,依法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根據《關于2015年全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的通知》(遼教師[2015]2號)文件精神,現將2015年盤錦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意見通知如下:
一、認定的范圍
戶口或工作單位(公辦學校在職教師)在盤錦市(含盤錦市各縣、區)的、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師范教育類和非師范教育類畢業人員。
二、申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條件:申請人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社會公德和教師職業道德。
2、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其他大學專科畢業或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其他大學本科畢業或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其他大學本科畢業或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3、專業條件:申請認定的學科應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4、教育學、心理學知識要求:非師范教育類畢業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必須補修、補學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并考試合格,合格證有效期三年。
盤錦市招考辦成招科負責組織教育學、心理學的報名、培訓和考試工作,咨詢電話:2811915。
5、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語文學科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2003年9月31日前取得的普通話證書已作廢)。
需參加普通話測試的人員請與盤錦市教育局語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聯系相關事宜,咨詢電話:2285998。
6、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實踐能力測試: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需參加遼寧省教師培訓交流中心負責組織與實施的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時間能力測試,考試合格者發放《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實踐能力測試合格證書》。詳情請參見遼寧教育人才網(www.lnjyrc.cn)上公布本年度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實踐能力測試相關通知。
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實踐能力測試每年春季舉行一次,3月份在遼寧教育人才網(www.lnjyrc.cn)公布本年度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實踐能力測試相關通知。參加測試人員于4月份進行網上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每人每年只限報名一次,5月份組織實踐能力測試,6月初上網查詢成績。實踐能力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由省里統一發放實踐能力測試合格證書,證書有效期為三年。全省共設三個測試點,分別為沈陽、大連、錦州。
通過理論考試和實踐能力測試的幼兒園教師,于6月1日-6月15日到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6月14日-30日持學歷證書、綜合筆試合格證書、實踐能力測試合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體檢報告等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現場確認,應屆畢業生可持上述相關材料到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現場確認,具體認定工作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安排。
7、教育教學能力條件:非師范教育類畢業人員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高級中學、初級中學、小學教師資格,須具備與所申請教師資格種類相一致的、20周以上的教育教學經歷(即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須在高中從事過20周以上的教育教學實踐,其它依此類推),申請人所選擇的實踐基地必須在盤錦市所屬公辦學校,并完成《遼寧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實踐評價手冊》(見附件一)中所有規定項目,以便認定機構到實踐基地進行審查。
8、身體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為能力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對師范院校考生身體方面的特殊要求。
三、認定程序
1、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報名時間:2015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認定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報名時間請參見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的認定通知)
2、報名方式: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第一次登陸請先注冊(網上報名流程及操作辦法詳見附件二)
注意:參加全國統考的人員請進入“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
認定省份:必須選擇“遼寧省”
認定機構:例如: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為盤山縣,并申請初中教師資格,則此項必須選擇“盤錦市盤山縣教育局”。申請高中教師資格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戶籍所在地無論是盤錦市的哪個縣區的,此項都選擇“盤錦市教育局”。
3、網上報名審核合格后申請人需持相關材料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1)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現場確認的時間:5月25日至5月29日(非工作日除外)
(認定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確認時間請參見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的認定通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2)現場確認的地點: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到盤錦市教育局人事科(三)確認;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到戶籍所在地縣(區)教育局(文教局)確認;
在職教師由學校統一收齊材料到相應的認定機構確認。
4、現場確認需提供的材料(復印件一律用A4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遼寧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由網上打印,本人簽字、封皮處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蓋章,照片應與網報上傳照片同版);
(7)《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由網上打印,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蓋章);
(8)《遼寧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見附件三,由申請人自行打印和填寫個人信息部分、請正反面打印在一張A4紙上);
(9)《遼寧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實踐評價手冊》(見附件一)。
(10)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版,2張粘貼在教師資格申請表上,2張上報認定機構);
(1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供《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實踐能力測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在規定限期內提供上述材料。
5、體檢時間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將在現場確認階段通知。
6、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審查上述材料的基礎上,對師范類畢業生直接認定。
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非師范類畢業人員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審查上述材料的基礎上,并根據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
報名時間以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網絡開通時間為準。請申請人員嚴格按照上述時間進行每一項程序,超過時限將無法認定。
盤錦市教育局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