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順德區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師公告
根據《2015年順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方案》,結合上一輪我區中小學教師招聘缺崗情況,為滿足我區中小學教育教學需要,現有16所學校共21個崗位(學科)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第二批招聘崗位(學科)需求
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根據招聘學校崗位(學科)要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畢業生(含已辦理暫緩就業的2013年、2014年畢業生)和在職人員(含已經在各地政府人事部門辦理人事代管或接收手續的留學回國人員)擇優招聘教師,在職人員須具備干部身份。順德區內公辦在編教師不得報考。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思想品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遵紀守法,樂于奉獻。
(二)教師資格: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屬于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的引入教師,確實未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須在引入后1年內取得教師資格。
(三)年齡:報考中學(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崗位(學科)的要求40歲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本公告招聘條件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數量或本級),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學科)的要求35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符合區政府辦《印發佛山市順德區吸引和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辦法的通知》(順府辦發[2012]70號)條件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學歷:到我區完全中學、普通高中、初級中學任教的,或到職業技術學校任教文化課的,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小學引進教師,必須為本科以上學歷。到我區職業技術學校任教專業課的,必須為本科以上學歷。特殊教育學校引進教師,屬于特殊教育專業的須為大專以上學歷,其他的必須為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招聘職位專業要求對口。
(五)職稱:在職引入的教師(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課教師除外),參加工作時間在6年以上的要求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六)身體狀況:身體健康,符合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七)其他條件:
1.屬于應屆畢業生(含已辦理暫緩就業)應聘的,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或雙學士。
(2)綜合考評成績(或學業成績)排名在年級畢業生總數前50%比例內或平均學分績點達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學籍成績表和有關證明)。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內院、系的學生會(或團委)干部任職經歷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書或任職文件)。
(4)專業院校畢業并有特殊專長的優秀畢業生。專業院校是指音樂、美術、體育等方面的專門院校。
2.屬于在職人員應聘的(應聘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課教師除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工作滿五年的,近五年曾獲得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優秀校長或教師榮譽稱號(包含名校長、優秀校長、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骨干教師、首席教師、名教師、學科帶頭人、優秀班主任、優秀輔導員、教壇新秀等);工作不滿五年的,曾獲得鎮(街道)級以上(市屬、區屬學校工作的獲得校級以上)優秀教師榮譽稱號。
(2)工作滿五年的,近五年曾獲得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教研室、電教站頒發的教學基本功比賽、教案設計比賽、多媒體課件比賽、教學論文比賽、文藝匯演創作指導等專項性比賽一等獎以上表彰獎勵的;工作不滿五年的,曾獲得鎮(街道)級以上(市屬、區屬學校工作的獲得校級以上)專項性比賽一等獎以上表彰獎勵。
(3)具有碩士學位或雙學士學位者。
3.屬于在職人員應聘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課教師的,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屬于在職教師的,必須具有初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技術等級證書,從事本專業教育教學工作1年以上,且有企業工作經驗1年以上或指導學生參加職業技能競賽獲省一等獎以上。
(2)屬于企業或其他事業單位人員的,必須具有2年以上與應聘專業對口的工作經驗,具有初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技術等級證書。
(3)具有碩士學位或雙學士學位者,必須具有1年以上與應聘專業對口的教育教學經驗或企事業工作經驗。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取網絡報名形式,應聘人員登錄http://zhaopin.sdedu.net,在網上選取招聘學校和崗位(學科)報名(具體學校崗位<學科>需求及報名要求,見附件中的學校招聘第二批教師公告),并同時向招聘學校遞交紙質應聘材料,網上實時顯示每個崗位(學科)的報名人數(具體報名辦法見附件2)。報名截止時間:2015年5月13日24時。在面試報名截止前,應聘人員可自行變更報考的學校和崗位(學科)。每位應聘人員最多可報考兩個同類崗位(學科),但不能在同一鎮(街道)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招聘條件,各招聘學校根據網上報名情況,對照應聘人員遞交的書面招聘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學校通知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
面試在2015年5月18—20日期間進行。面試由區教育局指導,各鎮(街道)教育局、中小學校根據相關要求制定面試方案,向應聘人員公告后具體組織實施。面試方案包含面試考核小組成員、面試內容、面試形式、面試時間分配、面試評分標準和計分辦法、面試成績公布方式等。面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合格者進入復試環節,初試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面試初試形式和內容由各鎮(街道)教育局、招聘學校研究確定。有條件的招聘學校可以安排所有應聘人員直接進入復試環節。
面試(指復試,下同)形式可采用說課(試教)、答辯、教師基本素質考查等形式,考察應聘對象的綜合能力。面試主要考察和測評應聘對象的基本教育素質(包括儀表儀態、教育理念、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等)和教育教學能力(包括專業知識、操作技能等)。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
各招聘單位分崗位(學科)成立7人以上(人數為單數)的教師招聘面試考核小組,考核小組成員一般由學校行政、學科組長、骨干教師代表和面試專家組成。面試考核小組也可由鎮(街道)教育局直接組建。
(三)筆試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對象中,根據個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筆試人選數與招聘崗位數(2n+1):1的比例{即筆試人選數=(招聘崗位數×2)+1}推薦人員參加筆試。若出現個別崗位(學科)面試成績合格人數達不到上述規定比例的,則按面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推薦人員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員名單、信息及面試成績由鎮(街道)、區屬學校匯總,并進行報名資格復審確定合格后,由招聘學校通知考生本人在順德教師招聘網站確認筆試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學科)。
筆試由區教育局組織,以閉卷形式進行。實行全區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閱卷。試卷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基本文化素養和相關教育法律法規等知識。筆試時間安排在2015年5月24日上午9:00時—11:00時。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區教育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全區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按報考學校和崗位(學科)從高到低排序。
(四)筆試成績公布和復查
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在順德教育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錄查詢或向招聘學校查詢。成績公布即日起3天內接受考生成績復查。需要成績復查的,由考生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鎮(街道)教育局審核后由區教育局進行復查。
(五)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在筆試成績達到全區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應聘對象中,按面試占60%、筆試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總分。按綜合總分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出現綜合總分成績同分現象,則比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分者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成績復查結束后的第二天在順德教育信息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