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杭州千島湖建蘭中學面向淳安招聘在職教師公告
杭州千島湖建蘭中學,是由淳安縣人民政府投資興建,由杭州市建蘭中學自主舉辦的一所具有高度現代化、適度國際化、具有純正濃厚建蘭文化特質的個性化學校。學校位于淳安縣千島湖畔青溪新城桃源口地塊,用地面積120畝,建筑面積5.1萬平方米,校園依山傍湖,環境幽雅靜美,是依據國際2.0版學校“標準教室”為教育建筑理念設計建設的一所“國內最美麗學校”。
學校規劃設置36個班,其中六年級6個班,七、八、九年級各8個班,預留國際高中每年級各2個班。學校于2014學年開始招生,現已開辦六、七兩個年級,共14個班級,500余名學生。現有教職工57人,2015學年再新招收8個班級。
學校依托杭州市建蘭中學管理團隊和優秀師資,延續建蘭中學的培養目標、教學要求、課程設置、測評手段,秉承“輕負高質,促進學生可持續發展”的辦學理念,凸顯“品牌建校、名師強校、質量立校、文化潤校、特色興校”的治校方略,培育陽光開放、大氣包容、具有國際視野的千島湖建蘭英才。
優秀的師資鑄就優質的學校。學校將為你提供優質的生活保障,為你辦理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并建立職業年金,實現你享有與公辦在編教師在養老、醫療、公積金、住房補貼等方面同等的社會保障,同時實行明顯高于公辦在編教師工資水平的年薪制,為你的安居樂業與專業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郁郁建蘭,灼灼其英,求實建蘭,煌煌其才!杭州千島湖建蘭中學將延建蘭之文韻,在千島湖三千西子的環抱中煥發異彩!
現因工作需要,在淳安縣公開招聘9名在職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范圍和條件
序號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要求 |
1 |
6—9年級語文 |
2 |
漢語言文學與相關專業 |
2 |
6—9年級數學 |
2 |
數學教育與相關專業 |
3 |
7—9年級英語 |
1 |
英語教育與相關專業 |
4 |
7—9年級科學 |
2 |
科學、化學、物理、生物等專業 |
5
|
7—9年級社會 |
1 |
歷史、地理等專業 |
6 |
7—9年級體育 |
1 |
體育教育專業(女教師優先) |
學歷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6年及以下教齡的教師需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教齡年齡:年齡原則上要求在35周歲以下優秀青年教師。對榮獲縣級及以上教壇新秀、學科帶頭人、優秀教師等應聘者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除上述學歷、專業、教齡等要求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要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
3.教齡六年以上的教師需具有中學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4.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所需要的身體條件;
二、報名方法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12日(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報名地點:杭州千島湖建蘭中學蘭翼樓三樓人力資源部。
3.聯系電話:0571—65069229 余老師、梁老師
4.報名所需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2張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主要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考試與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公開招考形式,具體招考辦法報名后另行通知。考核由學校組織實施,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考核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考核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體檢
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錄用
根據考核與體檢結果,在“尊重選擇、鼓勵脫編”的基礎上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城區教師如果愿意脫編可不受城鄉比例的限制。并在杭州千島湖建蘭中學網站公示五天。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簽約手續。擬錄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現有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等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工資待遇與社會保障
1.被錄用教師的人事管理按照《關于民辦學校人事關系辦理有關事項的意見》(淳教〔2014〕40號)文件執行,工資待遇、脫編獎勵政策與社會保障參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上城區民辦學校人事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上教〔2014〕121號)文件執行。在編教師選擇放棄編制脫離公辦身份的,被錄用教師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學校將根據工齡與工資狀況給予一次性補貼,并為其繳納事業單位 的“五險一金”社會保障等。在編人員選擇保留公辦編制的,按事業單位聘用制度簽訂聘用合同,并與千島湖建蘭中學簽訂崗位聘任合同。在確保其享有與公辦學校在編教職工的同等保障的同時,學校根據個人的德能勤績考核情況,發放不同形式的津貼與獎勵。
2.脫編教師與在編教師在職稱評聘、專業培訓、評優評先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七、本公告由杭州市千島湖建蘭中學負責解釋。
杭州千島湖建蘭中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