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州市海珠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適應海珠區教育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號)文件精神,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318名。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中學教師75名,小學教師174名,幼兒園教師57名,啟能學校教師8名,教育發展中心教師1名,廣州市廣播電視大學海珠區分校教師1名,少年宮教師2名。
二、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幼兒園教師職位要求大專以上學歷。其中,社會人員必須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具有與應聘職位相對應的專業技術資格或大專以上學歷所學專業必須符合職位的專業要求;應屆畢業生所學的專業必須符合招聘職位的專業要求;
4、中小學校、啟能學校、教育發展中心、市電大海珠分校、少年宮教師職位要求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及技能要求。其中,社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應聘小學教師的必須具備小學以上教師資格,應聘中學教師的必須具備中學以上教師資格),必須具有與應聘職位相對應的專業技術資格或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必須符合職位的專業要求;應屆畢業生所學的專業必須符合招聘職位的專業要求;
5、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增城、從化)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區戶口準入條件;
6、身體健康;
7、無違法違紀行為;
8、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社會人員應聘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廣州市常住戶口(不含增城、從化)的人員:
A、幼兒園教師職位
大專或本科學歷的,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具有幼兒園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B、中小學校、啟能學校、教育發展中心、市電大海珠分校、少年宮教師職位
本科以上學歷、教師系列中級以下專業技術資格的(無專業技術資格和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或研究生學歷的,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系列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或博士學位的,年齡限45周歲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廣州市常住戶口(含增城、從化)的人員:
A、幼兒園教師職位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以上學位的,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教師系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或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學士以上學位的,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B、中小學校、啟能學校、教育發展中心、市電大海珠分校、少年宮教師職位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具有學士學位的,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或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學士學位的,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具有教師系列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的,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本公告中教師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幼兒園和小學一級教師、中學二級教師、助理講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幼兒園和小學高級教師、中學一級教師、講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幼兒園和小學高級教師(副高級)、中學高級教師、中學正高級教師、高級講師。
(3)應聘語文教師的,普通話水平必須在二級甲等以上。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生,暫緩就業生僅限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的廣東省內高校的畢業生)應聘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學士以上學位(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在正常畢業時取得);
(2)通過普通話水平測試——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必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應聘其他學科教師職位的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
(3)應聘英語教師職位的英語水平必須在專業四級以上(大學英語六級不能等同專業四級);
(4)師范類畢業生須提交由所在大學或學院出具的師范生證明原件;非師范類畢業生須已修完教育學和心理學(簡稱“兩學”),并取得合格成績及相關證明原件。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師范類畢業生、非師范類畢業生無需再提交師范生證明或“兩學”合格成績證明。
(5)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需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超過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法:應聘者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rssgz.gov.cn)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00。
3、每位應聘者限報1個職位。
4、每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減少招聘人數。
5、打印準考證:成功通過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請于2015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后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