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韓城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韓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韓人社發【2014】122號)及相關規定,韓城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0名工作人員,其中教育類70名,文化旅游類3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德端正。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1984年5月13日至1997年5月13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有具體年齡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要求為準。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對專業有具體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不宜在事業單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處分的。
2、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考錄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3、在讀普通高校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韓城市人民政府門戶網、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等媒體上統一發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為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以下簡稱韓城人社網)。報名時間:5月19日8︰00—5月25日18︰00;資格初審時間:5月20日8︰00—5月27日18︰00。
應聘者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韓城人社網報名,按要求填寫本人信息。市人社局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審查通過后的信息不得變更。應聘者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真實信息相符。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在讀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得用以往學歷報名。
(三)網上繳費與報名確認
繳費時間:5月21日9︰00—5月28日18︰00。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韓城人社網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愿放棄報名。5月25日18︰00報名結束后,未進行資格初審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招聘崗位。
考務費收取標準參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費調發[2001]89號)批準的每人每科50元標準收取。公共科目筆試考務費50元,由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網上繳付。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可于5月28日18時前持相關證明到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股(地址:韓城市新城區太史大街市政府大院一號樓225室)申請減免考務費。
(四)開考比例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并確認的應聘人數與同一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縮減招聘計劃或者取消招聘崗位,并在市人社網公布。招聘崗位取消的,報考該崗位初審合格的應聘者可在兩天內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放棄報考的,考務費由市人社局負責退還應聘人員。
(五)下載打印準考證
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6月8日9︰00-6月12日9︰00。
已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韓城人社網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以備資格復審等環節核對信息。
(六)考試
招聘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
1、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筆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1)考試時間及地點:6月13日舉行公共科目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安排,詳見準考證。
(2)考試分值:公共科目筆試滿分為100分。
(3)考試主要范圍:公共科目筆試考試主要范圍詳見《2014年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大綱》。
(4)成績查詢:應聘人員可以登錄韓城人社網查詢個人考試成績。
(5)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在韓城市人社局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選的資格復審,由韓城市人社局進行現場審查。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在韓城人社網公布。
參加資格復審時,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準考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準考證、學籍檔案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