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縣2015年中小學教師招考公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根據《浦江縣2015年師范畢業生就業錄用工作意見》和前期報名情況,決定面向師范類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本次計劃考試錄用共56人。其中,大學本科錄用人數為43人,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共5人,其他專業38人;專科錄用人數為3人,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共1人,其他專業2人;學前教育錄用人數為10人。
二、招考范圍
1.浦江生源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
2.參加2014年統一組織考試,而未被錄用的浦江生源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
三、招考條件
1.符合《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學歷和教師資格(2015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需持畢業學校開具相關證明,并在2015年8月2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等證明)。
2.具有與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
四、招考程序
(一)考試
1.考試時間:2015年5月17日
2.考試地點:浦江縣職業技術學校
3.考試內容:主要體現教師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符合實施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方向,重點考查應聘人員與教育教學工作相關的綜合業務知識和相關學科專業知識水平。
如果出現成績相同但按錄用人數又不能全部錄用時,以附加題(分值為10分,不計入總分)得分高的錄用,如再出現并列的,由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浦江縣教育局研究確定。
(二)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1.2確定體檢對象(錄用計劃少于3人的按1:1.5)。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特殊行業要求的部分體檢項目,其標準如嚴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進行。
(三)公示與錄用
1.公示。體檢合格后,按規定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內有異議,并經查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
2.錄用。就業錄用工作貫徹合理使用、面向基層、充實教學第一線的方針。分配錄用工作在核定的用人缺額內進行,鼓勵畢業生到農村、山區中小學、薄弱學校工作。
五、培訓和見習
被錄用人員參加由縣教育局組織的上崗培訓,實行一年見習期,并簽訂聘用合同。見習期滿轉正考核按照《關于做好新教師轉正考核和教學能力評定工作的通知》(浦教人〔2013〕15號)文件精神執行。如發現與錄用條件不符合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當前戶口性質為農業戶口的,如被錄用,須在見習期滿轉正前辦理農轉非手續,遷入單位所在地。
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浦江縣教育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