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職高中特殊教育幼兒教師實施方案
更新時間:2015-05-19
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2013〕10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黔人社廳〔2013〕11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公開招聘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縣城高中教師、縣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鄉(鎮)中心校幼兒教師共10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實施方案、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一)中等職業學校教師3名;
(二)縣城高中教師64名;
(三)縣特殊教育學校教師3名;
(四)鄉(鎮)中心校幼兒教師30名。
具體職位設置、資格條件等詳見《納雍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職高中特殊教育幼兒教師職位一覽表》(附件1)。招聘專業設置嚴格按照貴州省公務員局(原人事人才網www.gzrs.gov.cn)公布的專業目錄《2010博士碩士本科代碼》、《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和《計算機、會計及相關專業》設置。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安排;
(三)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1997年5月25日前—1980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2015年應屆畢業生具有符合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考試合格的相關證件)及符合所報職位的學歷和專業;
(六)截止到2015年8月10日能提交招考職位所需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的人員;
(七)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四、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一)截止2015年5月19日納雍縣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二)截止2015年5月19日仍在崗的鄉鎮(街道)“計生特崗”人員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
(三)定向或委培的應屆畢業生;
(四)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六)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七)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八)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
(九)2015年5月19日與其他部門約定有服務期未滿或尚未解除合同的人員;
(十)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十一)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及相關條件的人員。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5年5月25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不休)。
2.報名地點: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政務大廳。
(二)報名須提交材料
報考人員報名提交在附件中下載打印的《納雍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職高中特殊教育幼兒教師報名表》(附件2),同時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正反面);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
3.納雍縣外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隱瞞真實身份報考的,取消招聘資格);
4.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及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推薦表應附有本人在校所有學科學習成績,且經就讀學校簽章認可)及符合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相關證件(即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或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合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
6.按有關規定收取考務費100元/人。
(三)有關要求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方案》、《報名表》,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下載并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后,用A4紙打印出《報名表》(只收打印表)。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由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組織,招聘單位具體負責。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對照《招聘方案》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予以確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如某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3:1,將調整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因調整招聘計劃而減少的職位,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若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提出申請,經納雍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本人不愿申請改報職位的,納雍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退其所交報名費,改報職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4日。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六、考試
經資格初審合格者,憑本人身份證和報名交費收據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5年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點: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政務大廳。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者責任自負。
(一)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范圍
①報考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縣城高中教師和縣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職位,考試內容為所報學科的專業知識;
②報考鄉(鎮)中心校幼兒教師職位,考試內容為學前教育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及地點
①筆試時間:2015年6月14日上午9:00—11:00;
②筆試地點:納雍縣第二中學。
考生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未參加筆試或筆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