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戶籍不限,其他學歷人員限山東省戶籍。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6月9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3)。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墾利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以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參加應聘。
下列人員還不得應聘刑事偵查崗位: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間直接到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行政辦公區建行大廈415房間)報名。只要符合墾利縣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可直接進入面試(面試另行組織),經面試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數不占用此次招聘計劃數。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經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同意。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應聘的,網上報名時須同時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將介紹信原件掃描件或照片上傳至報名系統,照片須清晰,文件格式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其他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應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由山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限東營市生源、東營市戶籍或在東營市服務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含2013年省委組織部選調的到村任職優秀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東營市入伍退役2年內(退役時間以義務兵退出現役登記表為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士兵(含普通高校畢業生從學校入伍,退出現役后,其安置地為東營市的)
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5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
查詢時間:2015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7:00
報名網站: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kenli.gov.cn)
應聘人員登陸指定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資格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應聘人員有隱瞞真實情況、填報虛假信息、惡意注冊報名、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5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7:00
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應聘資格且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須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網上報名期間,公布的咨詢電話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補充或更改報名信息資料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責任自負。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5年6月9日13:00—6月13日13: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銀行為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請應聘人員提前開通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網上銀行,以免影響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繳費成功后,打印《2015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5年6月24日9:00—6月27日14:30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審核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6月10日—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行政辦公區建行大廈415房間)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4。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與擬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刑事偵查崗位、農業信息管理崗位和人才創業中心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2:1的),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取消、核減計劃將在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告,相關考生應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應按照資格審查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或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證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4。
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經審查不具備應聘資格條件的,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