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龍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及《關于做好2015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5〕140號)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于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0 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職位及人數
詳見附件1:《2015年安龍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
2.在安龍縣服務期滿離崗未就業或在崗的選聘“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及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工作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
3.隸屬于安龍縣鎮(街道辦)任職滿1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4.原戶籍屬安龍縣的退役士兵及退役大學生士兵,駐安龍縣部隊隨軍家屬。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2. 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安龍縣鎮(街道辦)任職滿1屆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4.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職位一覽表》)。
(三)下列人員不予報考
1.在職在編公務員(參公人員)及事業單位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工作年限未滿3年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或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司法機關正在立案偵察和受黨政紀處分期間的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7.2015年8月服務期未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8.不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報名及資格審查均采取現場方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6月8日(星期一)至6月10日(星期三)
報名地點: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龍縣棲鳳辦事處迎賓大道盛世龍城對面)。
報名及考務費:100元/人。
(二)資格審查
考生必須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1.畢業證書。除中專(技校、職高、高中)畢業證書外,其他學歷證書必須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不能查詢確認的不予報名。2015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報名,但必須于2015年8月10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已婚人員持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狀況證明,須有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4.一寸免冠近期同底彩照6張;
5.已辭職或者在2015年8月期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須持相關證明材料;
6. 在安龍縣服務期滿離崗未就業或在崗的選聘“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及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高校畢生須持團縣委、縣“引導辦”出具的服務證明或由省級頒發的基層服務證書;
7. 安龍縣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的大學生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取得專科及以上相應學歷(學位)的退伍士兵)報考須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縣武裝部審核后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并出具其屬于安龍縣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身份證明。
8.駐安龍縣部隊隨軍家屬須提供結婚證和單位證明;
9.隸屬于安龍縣鎮(街道辦)任職滿1屆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須持鎮(街道辦)黨委任職文件或當選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鎮(街道辦)黨委、社會事務辦的同意報考證明。
10. 在職在編公務員(參公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工作年限滿3年以上的,必須持由其管理權限的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不設置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
報名時,考生按照《招聘簡章》填寫《報名表》,然后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報名。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秷竺怼诽顚懶畔⒉徽鎸、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條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條件予以加分,不累計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安龍縣籍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加2分;
(3)安龍縣籍農村“獨生子女戶”或安龍縣籍農村“二女結扎戶子女”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