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內容由公共基礎知識和所報崗位專業知識兩部分組成,公共基礎知識占30%,所報崗位專業知識占70%。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理論、教育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崗位專業知識筆試內容為對應崗位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在指定網站公布。
4、資格復核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分崗位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同分跟進),不足1:3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參加面試。
對參加面試的考生,由區人社局會同區教育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核。屆時,考生須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核并繳納面試費100元。報考幼兒教師崗位(三)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任教工作經歷證明和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所在幼兒園(或所屬小學)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考生須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相關材料。因資格復核不合格或放棄等出現崗位缺額的,在同類崗位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分學科進行,語文、數學、英語、歷史學科面試形式為說課(含答辯);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學科面試形式為說課加專業技能測試(按說課、專業技能測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面試合成成績)。面試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工作人員當場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6、體檢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專業知識成績,如筆試專業知識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筆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在指定網站公布。
在職人員和已簽訂就業協議的應屆畢業生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或已簽約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體檢時間詳見體檢通知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組織實施。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缺額的,在同類崗位面試合格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7、考察
由區教育局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同類崗位面試合格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8、公開選崗
考察合格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選崗通知書》,同時,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不得參加選崗。選崗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詳見《選崗通知書》。
選崗須由報考者本人按時參加。選崗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選崗通知書》按崗位類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每人限選一個崗位,崗位一經選定,不得變更。因參加選崗人員無法提供相關材料或放棄選崗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在空缺崗位面試合格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選崗結束后,已選定的崗位計劃如因報考人員放棄上崗,該崗位計劃不遞補。
9、公示與聘用
公開選崗結束后,在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高港教育網對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泰州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規定辦理聘用手續。首次聘期3年(含試用期),聘期內不得申請調動。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高港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本公告由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港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6966546(區人社局) 86966188(區教育局)
監督電話:86966163(區紀委)
指定網站: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gghrss.gov.cn
高港教育網www.ggedu.cn
泰州市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州市高港區教育局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