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5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中小學優秀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省中小學優秀骨干校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基礎教育人才隊伍質量,優化結構,發揮引領示范作用,為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進一步提高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海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從2015年起,用三年時間,實施中小學優秀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引進工程,堅持“國標、省考、縣聘、校用”的原則,為全省學生規模在800人以上的公辦中小學校,從全國范圍內(不含本省,下同)引進中小學優秀校長60名、學科骨干教師240名(執行中可根據需求變化情況,調整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的結構比例)。
一、招聘崗位
2015年海南省計劃面向全國招聘中小學優秀校長20名、學科骨干教師101名(見下表)。
二、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引進的優秀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涉及年齡、教齡、任職時長等以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計算)。
(一)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熟悉教育教學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與引進職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師資格和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身體健康,未出現過違法違紀行為。
(二)校長資格條件
1、中學校長要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學高級及以上教師職稱;小學校長要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小學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報海口市學校的要具有中學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年齡男53周歲以下、女48周歲以下,獲得特級教師稱號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齡,5年以上(含5年)校級領導任職經歷,近3年內任現職校級領導。
3、曾被地級市(含地級)以上組織、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評為名校長、骨干校長、優秀校長;或任職學校被評為地級市規范化學校或地級市一級學校。
4、近5年內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獲得地級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獎勵。
(三)學科骨干教師資格條件
1、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中學教師要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學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小學教師要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小學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報海口市學校的要具有中學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年齡男53周歲以下、女48周歲以下,獲得特級教師稱號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齡,現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3、曾被地市級及以上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評為模范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或具有特級教師榮譽稱號,或被地級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評為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或擔任地級市及以上示范高中或一級學校學科組長、年級組長、備課組長。
4、近5年內教育教科研成果獲得地級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表彰(獎勵)。
三、相關優惠政策和待遇
(一)優先解決編制和崗位
各市縣及省屬中學將現有編制優先用于引進優秀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引進的優秀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人事調動手續,納入我省教育系統事業編制和人事管理,服務期不少于5年。調入我省之前已獲得的教師資格、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特級教師、勞動模范等,按有關規定經省教育廳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予以確認、保留,納入我省同類人才管理和服務,享受同等待遇。
(二)解決住房及家屬子女問題
各市縣及省屬中學為引進的優秀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提供周轉宿舍。如符合有關條件,可優先安排購買當地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引進的優秀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要求將配偶工作關系調入當地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辦理。已調入我省且聘期在5年以上的引進人員,其戶籍在我省的子女接受基礎教育和報考普通高校時享有本省戶籍居民的同等待遇。
引進的優秀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含調入我省工作的配偶),調入我省前的工作年限或參保繳費年限可按國家和我省的相關規定銜接。
(三)安家費
引進的優秀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凡簽約5年以上(含5年)者,發給安家費,在正式調入后一次性發放。具體標準為:
1、高級中學校長50萬元;
2、初級中學校長40萬元;
3、小學校長30萬元;
4、高中階段學科骨干教師25萬元;
5、初中階段學科骨干教師20萬元;
6、小學階段學科骨干教師15萬元。
引進的優秀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為特級教師的在上述標準上另外獎勵10萬元安家費。
如服務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終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調離、辭職、自動離職、解聘等)的,已發的安家費按每少服務1年退還1/5計算金額退還給發放部門。
(四)引進優秀校長教師補貼
引進的優秀校長及學科骨干教師,前5年發給引進優秀校長教師補貼,在每個學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結果分等次發放,考核結果未達到稱職的不發放。每學年補貼標準為:
1、高級中學校長考核為優秀的10萬元、稱職的8萬元;
2、初級中學校長考核為優秀的8萬元、稱職的6萬元;
3、小學校長考核為優秀的6萬元、稱職的4萬元;
4、高中階段學科骨干教師考核為優秀的5萬元、稱職的4萬元;
5、初中階段學科骨干教師考核為優秀的4萬元、稱職的3萬元;
6、小學階段學科骨干教師考核為優秀的3萬元、稱職的2萬元。
前5年內解除或終止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合同后不再發給引進優秀校長教師補貼。
海南省教育廳
2015年6月4日
招聘程序、方式和時間
報名方法
應聘人員實行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海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edu.hainan.gov.cn
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6月15日至7月5日
應聘步驟
1、應聘者網上報名
2、應聘者應對照應聘人員資格條件,提交個人信息材料,主要內容包括:
(1)海南省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優秀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應聘報名登記表(可到海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下載);
(2)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4)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各1份;
(5)相關的校長任職證書、學科骨干教師證明、業績證明材料和可提供的獲獎證書等復印件各1份。
3、提交方式
(1)上述個人信息材料的復印件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至:海南省海口市興丹路26號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訓院宿舍樓108房,郵編:571100,聯系人:符廣宇,聯系電話:0898—36300387。
(2)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文字及相關證件復印件一律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
(3)提交材料的截止時間為:
2015年7月10日(以當地郵戳為準)前。
4、資格審查
(1)由省教育廳組織專家對應聘者的資格進行審查。
(2)資格審查沒有合格人選的,取消相應的招聘職位。資格審查合格者,直接入圍專業考評。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在海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edu.hainan.gov.cn)公示。
5、專業考評
由省教育廳組織專家組對應聘者進行專業考評,以面試答辯等方式進行,時間約為7月中下旬。對校長的專業考評采取現場陳述、答辯等方式進行,對學科骨干教師的專業考評采取現場陳述、答辯及微格教學等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專業考評將設立最低控制分數線,考評結果將在省教育廳網站公示。
應聘者面試報到時須提供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屬實后退回原件。應聘者必須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考核與體檢
各招聘市縣和省屬中學以專業考評成績為依據,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并在網上公示。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考核由各市縣和省屬中學組織。被考核人員必須取得原工作單位同意。對優秀校長人選須進行實地考核,對學科骨干教師可通過函調或實地考核等方式進行,并將考核結果報海南省教育廳。
7、發布錄用公告
各市縣和省屬中學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預錄名單,在海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8、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各市縣和省屬中學最遲在9月下旬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