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職業教育中心學校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適應職業教育發展需要,根據《來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來政辦發〔2012〕186號)的有關規定和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我校定于2015年6月份通過“直接考核”方式,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制糖專業實習指導員1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5年8月31日—199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條件,任職資格及技能要求;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我區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處罰期未滿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研究生;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7.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8.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并取得單位的書面證明后,方可報考。
二、報名程序
(一)招聘的崗位
1、招聘崗位查詢。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計劃表》(附件1)。
2、報名。報考者下載《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寫相關信息,并將本人的報名材料傳真或郵寄(以郵戳為準)到學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材料包括:《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201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就業推薦表)、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等復印件各1份。
報名時間:2015年6月9日至6月15日。
3、資格審查。學校根據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有關要求,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6月10日至6月15日。
4、確定考核人選。考核人選名單及相關要求報經市人社局核準后統一在來賓人才網公布,學校通過電話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員。
考核人選公布時間:2015年6月20日前。
三、考核和體檢
從報名資格條件審查合格者中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
(一)考核。主管單位和招聘單位按照《來賓市市直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聘用)考核辦法(試行)》(來政人發〔2007〕40號)的有關規定,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考核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書面考核材料,同時對考核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和復檢應在來政人發〔2008〕31號文件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經費由考生本人自負。
體檢時間:2015年6月25日前。
四、審批和聘用
(一)根據考生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經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審核后,在來賓人才網、本單位工作區域或部門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崗位資格條件、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專業及監督電話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我局將及時進行復查。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難以查實的,暫緩審批,待查實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時間:2015年7月5日前。
(二)經公示無異議的,填寫《來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報市人社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
上報審批材料時間:2015年7月10日前。
(三)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期限不低于3年。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初次就業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紀律要求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直接考核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主動回避。
(三)對公開招聘考試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參照人社部發〔2009〕126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嚴格按公開招聘的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有關說明
其他不盡事宜,我校將按照《來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和《來賓市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的有關規定執行。
地址:來賓市華僑大道水韻路68號。聯系人:張逍,聯系電話:0772-4288698,傳真號:0772-4288698。
附件:1.《來賓職業教育中心學校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來賓職業教育中心學校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來賓職業教育中心學校
2015年6月8日
1.《來賓職業教育中心學校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2.《來賓職業教育中心學校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