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泉州市實驗小學公開考核招聘教師方案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教學工作需要,經泉州市教育局同意,現將泉州市實驗小學2014-2015學年度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工作有關工作公布如下:
一、招考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1、語文教師2名;
2、數學教師2名;
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6.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特別說明:(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2)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3)2015年應屆畢業生最遲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其他報考人員上述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2月1日。
(二)招聘對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也可報考,但必須在聘用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
2、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師范類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在職公辦教師和符合下列條件且取得與崗位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職稱的民辦在職教師(須辦理人事代理并繳交社保):
(1)男性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75年2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3)從事7年及以上教學工作;(4)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被評為縣(區、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骨干教師或縣(區、市)級及以上教壇新秀或者參加縣(區、市)級及以上現場教學技能比賽(如公開課、說課等)獲獎者。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6月12日起至6月28日結束(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泉州市實驗小學辦公室(地址:泉州市縣后街50號)
聯系電話:2898709128987097、13799531688、13506918218
(三)報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市直學校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暫未發放的由所在學校提供可取得證書證明,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原件及復印件;
3.未就業畢業生應提供就業報到證;
4.在職教師應提供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骨干教師、"教壇新秀"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參加縣(區、市)級及以上現場教學技能比賽(如公開課、說課等)的獲獎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在職教師應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民辦在職教師應提供相應的職稱、人事代理、社保證明材料。
(四)報考資格審查
由泉州市實驗小學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確定為考試對象,由學校通知考生參加考試。市教育局將在考試工作完成后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以復審結果為準。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若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考生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四、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與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知識、教學能力等。考核的具體形式、內容和時間等以學校通知為準。考試全過程由上級教育人事部門、教育紀檢部門予以指導、監督。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聘用。如果考試出現分數并列,加試學科教師崗位技能。考試成績分別在市教育局和泉州市實驗小學網站公布。
考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在考核成績合格線以上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標準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考察
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泉州教育局門戶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擬聘用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聘用為在職在編教師;試用不合格者,按審批權限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市教育局和泉州市實驗小學網站發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595-22798807。
(三)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市實驗小學招聘教師領導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28987022、22787832、28987097
附件:1.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申報崗位信息表
2.2015年泉州市直學校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泉州市實驗小學
2015年6月11日
附件1: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申報崗位信息表
單位名稱 |
主管 |
經費 |
崗位類別及名稱 |
招聘 |
專業要求 |
其他條件 |
備注 |
泉州市實驗小學 |
教育局 |
財政核撥 |
專技(語文) |
2 |
語文教育、小學教育(文科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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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實驗小學 |
教育局 |
財政核撥 |
專技(數學) |
2 |
數學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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