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以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通過資格復審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交畢業學校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行為并能按時畢業的有效證明、招錄后須提供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暫無就業報到證的,可提供高校加蓋公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招錄后須提供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要求在試用期內取得)。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審查不合格,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比例達不到1:1.5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時間為2015年8月1日。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學科知識、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滿分為100分。
應聘者參加面試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
《面試通知單》于2015年7月31日登陸招聘系統自行打印。未按規定時間打印《面試通知單》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要求在葉縣人民政府網、葉縣教體局網站發布。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等以《面試通知單》規定為準。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三)體檢和考核
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考核是對被考核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了解,并對其應聘資格進行復查。
由于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四)擬聘及公告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報縣招教領導組審定后予以公示。
擬聘人員一經公示,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招聘職位空缺,均不再進行補錄。
(五)聘用及待遇
對擬聘結果公告后無異議人員,由教體局統一組織崗前培訓。擬招聘教師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師德教育、新課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職責的基本要求等。
同時由用人單位填寫《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核查表》、《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名冊》、《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經縣教體局審核后報縣人社局、縣編辦核查備案,辦理相關手續。
新招聘的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并經人社部門進行鑒證。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或考核不合格者,經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后,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組織領導和紀律要求
通過考試公開招聘教師,是貫徹落實國家政策,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為嚴格把握招聘教師的質量,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彭德惠為組長,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級領導干部高文克為副組長,縣人社局局長寧獻業、編辦主任李良臣、教體局局長李彥坡、監察局局長劉興文、財政局局長王耀武為成員的葉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寧獻業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監督,對違犯工作紀律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工作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對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存在上述情節已受聘的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件:葉縣2015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
葉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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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學 校 |
招聘學科及人數 |
鄉鎮合計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
1 |
葉邑鎮、辛店鎮、保安鎮中心校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60 |
2 |
仙臺鎮、水寨鄉、廉村鎮中心校 |
5 |
5 |
5 |
5 |
5 |
5 |
30 |
3 |
夏李鄉、常村鎮、任店鎮中心校 |
5 |
5 |
5 |
5 |
5 |
15 |
40 |
4 |
田莊鄉、馬莊鄉、龍泉鄉中心校 |
5 |
5 |
5 |
5 |
5 |
5 |
30 |
5 |
龔店鄉、洪莊楊鄉、鄧李鄉中心校 |
5 |
5 |
5 |
5 |
5 |
5 |
30 |
6 |
學科合計 |
30 |
30 |
30 |
30 |
30 |
40 |
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