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編委辦《關于做好2015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2015〕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為順利完成我縣2015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制訂本簡章。
一、招聘名額
根據桂教特崗〔2015〕1號文件規定,我縣2015年招聘特崗教師共60名,招聘名額和崗位設置如下表:
那坡縣2015年招聘特崗教師計劃表
類別 |
合計 |
政治 |
語文 |
數學 |
物理 |
化學 |
生 物 |
歷史 |
地理 |
英語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農村 初中 |
30 |
4 |
3 |
3 |
2 |
2 |
4 |
2 |
2 |
5 |
1 |
1 |
1 |
農村 小學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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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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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 |
9 |
3 |
注:如一些科目不能完成招聘計劃任務的,將增加其它科目的招聘名額,確保完成60名特崗教師招聘任務。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報名者屬于以下兩類人員中的一類即可。
(1)以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為主,少量緊缺專業應屆師范教育類專科畢業生(只能報考小學崗位和初中音樂、美術、地理學科)。
(2)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屆本科畢業生。
3.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報名及資格初審采取網絡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符合條件的應聘者登錄廣西特崗教師招聘網(網址:tgjs.gxedu.gov.cn),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報考崗位信息等。
1.報名時間:6月11日—19日,每天8:00—18:00,周六、周日和其他時間段不接受報名。
2.資格審查時間:6月20日—26日。自治區組織專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公布審查結果。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招聘。
3.報名及資格初審查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對在網上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
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紀委監察局組織人員在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復查,應聘人員持《特崗教師報名表》(自行從報名系統打印)、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自行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教師資格證(歷屆必備)、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應屆必備)、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有效證明材料和個人求職材料。歷屆考生還須提供《歷屆考生鑒定表》(見附件1)。凡應聘人員不到現場接受報名資格復查或經資格復查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面試:7月16日。
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以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試講方案另行制訂)。
(四)體檢:7月17日。
由縣教育局組織應聘人員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西認定教師資格體檢項目標準執行,體檢人選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成績并列的,以下列條件排序:①師范類;②非師范類但持有教師資格證;③同類專業分別以在校專業成績、實習成績、獲獎情況確定。
(五)上報擬聘名單:7月24日前。
根據體檢結果,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提出擬聘人選方案,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后報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在特崗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六)崗前培訓:8月30日前。
對經自治區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由縣教育局組織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合格后,發給培訓合格證書。不按時參加培訓與培訓不合格人員,取消應聘資格。集中培訓方案另行制訂。
(七)上崗任教:9月1日前。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按照公辦教師的錄用辦法,與經培訓合格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由縣教育局統一派遣到設崗學校上崗任教。受聘教師必須服從統一安排,若在規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招聘資格。
四、相關政策
(一)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崗教師聘期為3年,聘期內執行與本縣新錄用公辦教師同等工資待遇,所需工資性支出由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核撥。
(二)縣教育局和學校按照公辦教師管理辦法對特崗教師進行管理,為特崗教師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經教育仍不改正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3年聘期內,沒有教師資格證的特崗教師須積極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對于3年服務期內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特崗教師,服務期滿3年后不能轉為本縣公辦教師。
(四)特崗教師3年聘期結束后,對經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留在當地學校擔任公辦教師、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特崗教師,在有空余編制、空余崗位的情況下,可轉為公辦教師,工資發放納入縣財政負擔范圍,享受本縣公辦教師的同等待遇。對重新擇業的,將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
那坡縣教育局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