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區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區各項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的規定,擬面向各類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9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遵循品學兼優、德才兼備、學用一致、“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計劃招聘人數
我區今年計劃招聘39名事業人員。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和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和崗位能力,符合國家對執業資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要求。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0年7月3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六)在古城區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大學生村官”人員,符合招聘條件的,不受生源、戶籍限制。
(七)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用人單位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四、招聘步驟及程序
1、通過筆試直接進入考核、體檢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在筆試成績并列人員中增加崗位能力測試程序,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150×5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
2、筆試后要求崗位能力測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崗位能力測試人員。并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150×5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
3、報考高中教師直接進行崗位能力測試的崗位,按報名人數不低于1:2的比例進行測試,按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測試成績不低于70分方可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有關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1日至7月3日(3天)。
2、報名地點:古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院人才市場(香格里拉大道1082號)
3、報名有關注意事項
(1)考生須持有畢業證書、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標準像)2張;往屆畢業生還需持區(縣)級以上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
(2)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到畢業證書的可先憑“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校開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報名(應屆生報名時不需要提交未就業證明)。
不能到現場報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長用復印件或傳真件代為報名。
(3)需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于7月17日前持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古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核,未在此指定日期內進行資格審核的考生,取消其報名考試資格。
(4)每個招聘崗位的計劃數和報名人數達到1:3才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個別緊缺急需招聘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古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按不足比例開考。不足比例開考的考生筆試成績60分以上方可進入崗位能力測試,崗位能力測試成績70分以上方可進入后續的考核、體檢。
(二)收費
參照云發改收費[2008]1767號文件規定,報名時須交報名考務費150.00元。
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鎮或農村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頒發的低保證原件和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2015年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可免交報名考務費。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在報名現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考生填寫《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送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復審點復審后核發《同意報考通知單》。
(四)考試
1、考試內容: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由古城區人力資源和社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綜合試卷卷面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崗位能力測試:總分為100分,主要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操作。在古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在古城區紀委的監督下,測試工作方案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報古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考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5年7月25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
3、考試地點: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同意報考通知單》及收費收據領取準考證)。崗位能力測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