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環縣一中等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為環縣一中等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145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數量
計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145名。其中:一中9名,四中3名,五中3名,思源實驗學校25名,環城小學15名,南關小學15名,紅星小學7名,縣幼兒園6名,南關幼兒園14名,北關幼兒園29名,老城幼兒園19名。具體崗位及有關要求詳見招聘專任教師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基層學校的正式教師,符合條件的人員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后均可報名參加(不含代課教師)。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師德表現良好,熱愛教育事業。
2.基層學校工作年限滿5年(2010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
3.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評定為合格以上等次。因當年參加工作考核結果定為“不定等次”的,視為當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合格)。
4.報考高中教師崗位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須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5.符合招聘計劃表中所列各崗位的工作年限和其他報考條件要求(專業條件以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準)。
三、招聘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察考核、筆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體檢、招聘等程序進行。
通過張貼公告和在縣政府、教體局網站發布公告等方式,面向全縣公布招聘單位、招聘人數及招聘條件、招聘程序及工作要求等。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26—29日。
2.報名地點:縣教體局。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申請加分的證明材料原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3張現場報名。經初步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信息必須填寫規范、真實、全面。每名報考人員只許報考一個崗位,參與招聘報名的人數分別不得超過本鄉鎮初中、中心小學、幼兒園、農村小學教職工總數的20%。如參與報名人數超過本校教職工總數20%以上的,則按工齡長短排序,優先允許工齡較長人員報名。報考幼兒園專任教師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到2:1方可開考,報考其他專任教師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方能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比例調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二)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教體局、人社局和監察局共同組織實施,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查閱資料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考人員的師德表現、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參與民主測評的人數必須達到本單位在冊職工人數的90%以上。考察考核采取量化評分的方式進行,所在單位全體職工民主測評占70%,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評價占30%。
考察考核時間:2015年7月1—10日。
考察考核結果由縣紀委工作人員當場封存,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結束后啟封,按規定比例計算分值。
(三)加分
對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在考察考核階段對加分項目進行復核,經核查符合加分條件的予以加分,加分結果于2015年8月8日公布,并予以公示。
1.報考教師一家3人(父母、子女、兒媳及報考教師配偶、兄弟姐妹,姐妹須為未婚且在同一戶口本上)及以上在基層學校任教,工作扎實,社會影響較好的,總成績加0.3分。家庭成員在縣外基層學校任教的,經調查屬實的予以加分。
2.2012年以來,獲得省委、省政府綜合獎者總成績加0.6分;獲得市委、市政府綜合獎者總成績加0.4分;獲得縣委、縣政府綜合獎者總成績加0.3分;獲得鄉鎮黨委、政府綜合獎或者中學校級獎者總成績加0.2分;獲得省市縣級單項獎者降低一個級別加分。獲獎等次加分按最高加分條件只加一次,不重復加分。
3. 2012年以來,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教育教學方面論文者總成績加0.4分。刊物級別認定參照《甘肅省職稱評定中論文要求及刊物級別認定辦法》(甘職改辦〔2004〕7號)進行。
4. 2012年以來,初中教師所在學校學業檢測成績位居全縣前五名者總成績加0.4分;小學教師所在學校學業檢測成績位居全鄉前三名者總成績加0.2分。
5.在基層工作滿10年(2005年6月30日以前)及以上者總成績加0.3分。
(四)筆試
1.考點設置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填寫的為準。
2.筆試內容
①報考高中崗位的教師筆試內容為高中一至三年級教材知識點及教育理論和相關政策法規;
②報考初中崗位的教師筆試內容為初中七至九年級教材知識點(適當增加高中知識)及教育理論和相關政策法規;
③報考小學崗位的教師不分專業,考試內容根據一至九年級語文、數學教材知識點及教育理論和相關政策法規綜合命題;
④報考幼兒園崗位的教師,筆試內容為一至六年級語文、數學教材知識點、幼兒教育相關知識及教育理論和相關政策法規;
⑤報考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等專業教師,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時事政治、計算機應用知識等。
3.筆試時間:2015年8月2日上午9:00—11:00
2015年8月5日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范圍人員名單。
(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2確定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如遇某崗位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2015年8月9—13日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個人測試成績當場公布,測試地點及方式另行通知。測試工作由環縣一中等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2015年8月14日公布總成績,報考高中、初中、小學崗位的教師采用筆試成績占50%,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占40%,考察考核占8%,加分項占2%的比例確定考試總成績,報考幼兒園崗位的教師采用筆試成績占45%,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占45%,考察考核占8%,加分項占2%的比例確定考試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分崗位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如遇某崗位末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并列的,確定工齡較長的教師進入體檢。為了確保二中高中部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縣城高中教師崗位每科只限錄取二中1名教師。
(六)體檢
2015年8月15日組織人員統一進行體檢,8月16日公布體檢結果。
(七)招聘
經筆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考察考核、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名單2015年8月18日公布,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環縣一中等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領導小組匯報縣政府同意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凡與縣城學校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參加該單位的招聘。
2.縣城學校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人員相關招聘事宜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結果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嚴肅工作紀律
對有下列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招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檔案,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選聘資格的。
2.招聘人員在考試、考察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6.未按規定實行回避的。
7.有其他違紀行為的。
(三)建立誠信記錄制度
對于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將其違紀情況載入本人誠信記錄,3年內不得參加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對違反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調離用人單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附:環縣一中等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計劃表
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環縣教育體育局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