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樂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快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濮陽市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濮人〔2007〕58號)文件規定,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為我縣農村小學、學前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8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農村小學教師60名,其中:語文數學教師42名,音、體、美教師18名;
1、農村小學語文數學教師42名。
其中:楊村鄉 3名 張果屯鎮 4名
韓張鎮 4名 千口鎮 5名
福堪鎮 5名 谷金樓鄉 3名
西邵鄉 4名 寺莊鄉 4名
梁村鄉 5名 元村鎮 3名
近德固鄉 2名
2、農村小學音、體、美教師18名。
其中: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各招聘6名。
小學音、體、美教師按區域招聘。A區包括千口鎮、福堪鎮、谷金樓鄉、西邵鄉、寺莊鄉、梁村鄉,音、體、美教師各招聘4名;B區包括楊村鄉、張果屯鎮、韓張鎮、元村鎮、近德固鄉,音、體、美教師各招聘2名。
(二)縣學前教育中心幼兒教師15名;
(三)縣特殊教育學校特教專業教師5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農村小學語文數學教師:
1、全日制普通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根據樂發〔1999〕17號及相關文件精神,為解決1999年全縣“雙減”工作遺留問題,原從事教育工作被辭退,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高中以上學歷“待青人員”也可以報考。
農村小學音、體、美教師:
1、全日制普通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一致,且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學前教育中心幼兒教師:
1、全日制普通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幼兒教育、學前教育類專業,且具有幼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特殊教育學校特教專業教師:
1、全日制普通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特殊教育類專業,且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年以上特教教師工作經歷者(須出具特教學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證明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熟悉中國手語,能與聾啞人正常溝通交流。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師德;
3、熱愛教育事業;
4、身體健康。
(三)從我縣入伍的全日制普通中專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招聘崗位按照濮發〔2011〕22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被判刑、勞教或開除公職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現為南樂縣教育系統在編工作人員的;
5、已被招聘為南樂縣特崗教師的;
6、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第二十七條規定,需要回避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