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縣公辦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皖教師[2011]9號)及《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通知》(宿人社發[2011]16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教師1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詳見下表)
用 人 單 位 |
單位性質 |
招聘崗位 |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120人) |
報 考 條 件 |
備注 | |||
專業 |
學歷 |
資格 |
年齡 | ||||||
城區幼兒園 |
全額事業 |
幼兒園教師 |
101 |
10 |
幼兒教育類 |
專科及以上 |
幼兒教師資格 |
30周歲以下 |
選崗范圍:縣直機關幼兒園、龍城鎮所屬幼兒園各5名 |
其他鄉鎮所屬幼兒園 |
全額事業 |
幼兒園教師 |
102 |
20 |
幼兒教育類 |
專科及以上 |
幼兒教師資格 |
30周歲以下 |
選崗范圍:丁里鎮、孫圩孜鄉、王寨鎮、祖樓鎮所屬幼兒園各5名。 |
幼兒園教師 |
103 |
20 |
幼兒教育類 |
專科及以上 |
幼兒教師資格 |
30周歲以下 |
選崗范圍:圣泉鄉、楊樓鎮、劉套鎮、馬井鎮所屬幼兒園各5名。 | ||
幼兒園教師 |
104 |
15 |
幼兒教育類 |
專科及以上 |
幼兒教師資格 |
30周歲以下 |
選崗范圍:杜樓鎮、大屯鎮、趙莊鎮所屬幼兒園各5名。 | ||
幼兒園教師 |
105 |
20 |
幼兒教育類 |
專科及以上 |
幼兒教師資格 |
30周歲以下 |
選崗范圍:白土鎮、官橋鎮、莊里鄉、永固鎮所屬幼兒園各5名。 | ||
幼兒園教師 |
106 |
20 |
幼兒教育類 |
專科及以上 |
幼兒教師資格 |
30周歲以下 |
選崗范圍:黃口鎮、閆集鎮、新莊鎮、酒店鄉所屬幼兒園各5名。 | ||
幼兒園教師 |
107 |
15 |
幼兒教育類 |
專科及以上 |
幼兒教師資格 |
30周歲以下 |
選崗范圍:張莊寨鎮、青龍鎮、石林鄉所屬幼兒園各5名。 |
三、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三)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含已具備幼兒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15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所需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條件;
(五)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實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13日。
2、報名地點:蕭縣人社局會議室(縣政府四樓原縣人事局會議室)。
3、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教育局抽專人共同組織。
4、報名時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近期同版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張。經審查同意后填寫《蕭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屬在職人員報名的,須同時提供用人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
屬已具備幼兒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15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憑市、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幼兒教師資格證書號碼的書面證明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每人繳納筆試費90元。憑筆試費發票和本人身份證于2015年7月30日-7月31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縣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戶口簿等證明材料。
5、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7月16日改報其他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