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越秀區面向2015屆本區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招聘公告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完善和推進師范生免費教育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63號)和2009年省人民政府139號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精神和要求,現面向2015屆越秀區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招聘小學心理教師1名。
一、招聘對象
在教育部6所直屬師范院校畢業、未簽訂就業協議的2015屆越秀區生源免費師范生。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報名地點:越秀區教育局人事保衛科。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持《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身份證、學籍表(即學校教務處蓋章的成績單)、個人簡歷及獲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等按時報名。
三、招聘辦法
考試以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與職位相適應的情況,包括口頭表達能力、掌握相關專業知識的情況及判斷、分析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
(三)體檢和考核
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考核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公示和聘用
(一)經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在越秀區信息網、越秀區教育信息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報越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具體工作單位由局統籌確定。應聘者本人放棄的或在規定時間內未能配合單位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視為本人放棄。
(二)工資待遇按廣州市越秀區事業單位工資相關規定和用人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三)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本公告由越秀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020-87665521,監督電話:020-87784260。
越秀區教育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