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經批準,現將2015年樅陽縣招聘幼兒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5年度樅陽縣招聘鄉鎮中心幼兒園教師21名。具體招聘情況詳見《2015年樅陽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表》(附件1)。公告及招聘崗位信息于7月23日起同時在安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ahaq.hrss.gov.cn/)、樅陽在線(http://www.aqzyzx.com/)、樅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樅陽縣教育局網(http://www.ahzyjy.net/)上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3、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含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教師資格),且所學專業為學前教育、學前教育學專業;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
5、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選崗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1日—8月5日(8月1日、2日正常報名)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一樓階梯教室(樅陽鎮湖濱路50號)。
3、報名提交材料:
報考人員填寫《2015年樅陽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報名現場領取或網上下載,須由應聘人員本人填寫和簽名承諾)。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報名人員是下列人員的還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學歷證書(或學生證、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屬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上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縣教育局在其網站上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總成績增加2分。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5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5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手續。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專業要求相一致。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即取消相應資格。
(2)報考者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3)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報名時辦理申請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5、資格審查及報名費用收取
縣教育局具體負責報名及資格審查,監察局、人社局派員現場監督。負責資格審查人員按崗位條件規定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逐一進行審查,并簽署審查意見。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每人每科45元繳納筆試考試費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