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2015年公開招聘市直(部分縣區)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公告
經市政府同意,根據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現就大同市2015年公開招聘市直(部分縣區)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計劃及待遇
1、招聘崗位及計劃:大同市教育局直屬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共180名,南郊區直屬中小學教師100名,大同縣一中教師10名,陽高縣職業技術學校教師25名,各學科具體招聘計劃詳見《招聘計劃表》(附后)。
2、招聘人員待遇:招聘人員聘用后,成為正式在編教師。
3、為滿足招聘需求,對缺額的招聘崗位,依據招考標準、考生報名情況以及各學科需求等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可對招聘計劃進行個別調整,招聘計劃調整情況向社會公布。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具有奉獻、進取精神,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具有教師職業所需的職業道德、綜合素質、專業技能和表達能力,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3、1985年7月27日以后出生(30歲以下),身體健康,無明顯缺陷。
4、須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含2015年應屆畢業生)。
5、師范學校教師崗位:中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學科須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6、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
所學專業是指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學位證及其他證件不作為認定所學專業的依據。
研究生所學專業如與報考學科專業要求不符,可按本科所學專業報考(師范學校教師崗位:中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學科除外)。
各學科的相同或相近專業見《大同市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專業參照目錄》(附后),如所學專業不在參照目錄所列范圍,原則上不能報考,確實相近的,需在資格審查時經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并經專業部門認定。
(二)關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條件
1、本次招聘設置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的招聘崗位,市直21名,南郊區12名,大同縣1名,陽高縣2名,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得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設置情況詳見《招聘計劃表》(附后)。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下列人員:
① 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② 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轉成大同市轄區內(含各縣區)在編公辦教師的人員;
③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④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⑤ 常住戶口或生源地為大同市(含各縣區)的“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大學畢業后或在大學就讀期間入伍的),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
市直學校要求在大同市轄區內(含各縣區)服務;縣區學校要求在本縣區轄區內服務。
3、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要求。
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年齡可以放寬到1980年7月 27日以后出生(35歲以下)。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間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學籍、公職的人員。
2、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含2015年參加特崗教師招聘已列入擬聘用人員名單的)。
3、大同市轄區內(含各縣區)在編的公辦教師。
4、現役軍人,試用期未滿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新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
5、在校就讀的研究生不得以原本科學歷報考(含2015年被錄取的研究生)。
6、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 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7:00。
2、填報信息。考生登錄大同市人社局網站(www.dtrsrc.gov.cn),進入大同市公開招考報名入口,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大同市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按規定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提交成功后,自行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待資格審查時驗證。
3、誠信承諾。此次招考報名不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務必堅持誠信報考,填寫的與報考條件有關的各項個人信息務必真實、準確,特別是所學專業務必要與畢業證一致(研究生學歷以本科所學專業報考的,須在“所學專業”欄內分別注明研究生和本科的所學專業),在資格審查時將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和報名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實。資格審查和驗證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取消錄取資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4、網上繳費。考生提交《大同市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成功后,于8月1日17:00前在網上繳費。按照省有關招聘考試收費標準,每名考生收取報名、考務費110.00元。繳費成功后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5、開考比例。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擬招聘人數的3倍以上方可開考。對報名人數不達計劃3倍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師(基礎教育學科除外)崗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經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可放寬到2倍。
6、計劃調整。報名人數不達上述競爭比例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后的計劃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到其他崗位。核減、取消、調整情況及時在大同人社局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