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縣2015年第三季度面向社會(含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用人行為,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梁平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報梁平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人數
2015年第三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0名,具體招聘崗位要求詳見《梁平縣2015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六)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認證;
(七)學歷及專業要求,具體要求詳見《一覽表》;
(八)工作經歷、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28日。
(九)僅限貧困生報考的崗位,報考對象為2013年、2014年、201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且具有梁平縣、萬州區、開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忠縣、墊江縣、豐都縣、城口縣戶籍,截止2015年7月28日仍屬于零就業家庭或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或城鄉低保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考生本身戶籍在梁平縣、萬州區、開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忠縣、墊江縣、豐都縣、城口縣,但因高考升學將戶籍遷至高校的人員;不包括考生原戶籍不在以上所列區縣,但因高考升學將戶籍遷至以上所列區縣內高校的人員)。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考試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5年7月29日—2015年7月31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在2015年7月29日至7月31日登錄http://61.161.109.120:8080/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操作流程見附件3)。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特別提醒:專業名稱須按畢業證書上內容填寫)。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上半年修訂)》執行。
2.資格初審。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縣教委根據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信息資料,對照《一覽表》報考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初審不超過2個工作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未通過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的信息資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給報考人員進行信息補充。考生在2個工作日內登錄(http://www.lpxedu.gov.cn/或http://61.161.109.120:8080/)查詢初審結果。
注意: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及專業(學科),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崗位及專業(學科)。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得參加考試。
3.查詢報考信息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5年8月2日24:00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初審。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4.繳費確認。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5年8月2日17:30分前通過網上支付寶(https://www.alipay.com/)或手機支付寶進行繳費(按市物價局文件規定繳納報名費50元/科),確認參考。支付寶賬號為:dingqian135@139.com,同時務必注明支付人的姓名、報名序號和報考崗位。網上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報考高校貧困畢業生崗位的不用繳費。
5.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含報考高校貧困畢業生崗位經資格初審合格考生),于2015年8月6日至8月7日登錄梁平教育網(http://61.161.109.120:8080/)自行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6.最低開考比例為1:2。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未達到1:2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還考務費。
7.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由縣人力資源社保局、縣教委統一組織,紀檢機關負責監督。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分值各為100分。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為50分,《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等分值為50分;專業科目為所報崗位的學科知識、能力等,分值為100分。
筆試時間初步定在2015年8月8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凡考生筆試有一科及以上缺考者,不得參加資格復審。
8.現場復審報名資格。
筆試成績公布3日后,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除特殊、急需緊缺崗位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需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
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梁平縣教育委員會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以下材料:
(1)《梁平縣2015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2)近期1寸免冠彩色標準證件照片2張;
(3)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