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和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在指定網站發布。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證,缺少證件原件的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各50分,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可登錄蒸湘區教育文化體育信息網查詢,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3個工作日內書面申請復核。(申請咨詢電話:8887686)
(五)資格復審
招聘筆試工作結束后,由區公開招聘(選聘)教師領導小組按照崗位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筆試通過者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考試招聘(選聘)工作全過程,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六)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在指定網站發布。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證,缺少證件原件的不得參加考試。
2.面試內容及評分:
面試以試教的方式進行,備課、上課時間各為15分鐘,主要考察應試者的形象氣質、教學基本功、專業技能、課堂駕馭能力和組織能力、對教材的處理能力、新課程理念,總分100分,當場亮分。幼兒園、音、體、美特長展示時間為5-10分鐘,計入綜合評分。面試成績采取當場亮分。
(七)體檢和考察
1.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本人自負。若出現放棄體檢和體檢不合格者,則從報考同一個崗位或學科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選聘人員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各崗位各學科遞補只一次)。
2.體檢合格者即為考察對象,由考察組對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進行全面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考察若出現不合格者或棄權者,取消擬招聘(選聘)資格,從報考同一個崗位或學科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選聘人員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各崗位各學科遞補只一次。
考察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組織或參與非法組織的;
3.近三年內受到過警告以上黨紀處分的或記過以上政紀處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嚴重過錯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7.身份證與檔案年齡不相符合的;
8.已在編在崗的原編制所在單位不同意招聘(選聘)的;
9.有其他不宜擔任教師職務情形的。
(八)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招聘(選聘)人員,擬招聘(選聘)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經區公開招聘(選聘)教師領導小組確定為聘用人員。
招聘人員一經聘用,定向分配至所申報崗位,試用期一年,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間發給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進編手續,在所聘用的單位服務期限不低于5年。選聘人員考察、公示合格后即可按規定辦理正式進編手續。所有選聘人員由區教育文化體育局統一分配到呆鷹嶺鎮和雨母山鄉轄屬學校,服務期限不低于3年。
擬聘人員必須服從分配,如不服從分配的,視為放棄聘用,不再增補聘用人員。
六、招聘(選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選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選聘)有關的各類舉報(監督電話:區紀委:8887686)。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選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實行回避制度:
區招聘(選聘)領導小組負責人和參與招聘(選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選聘)工作過程中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未盡事宜,由蒸湘區公開招聘(選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決定。
蒸湘區公開招聘(選聘)教師領導小組
2015年7月31日
附件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