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2015年縣直學校公開遴選教師公告
為緩解縣直學校學科教師緊缺的矛盾,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鄉鎮學校和竹山二中公開遴選35名在編在崗教師到縣直學校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在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遴選人數和崗位
三、遴選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相應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
2.身體健康;
3.應聘高中教師崗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應聘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有五年及以上鄉鎮學校或竹山二中實際工作經歷。
5.學歷條件:
應聘竹山一中教師第一學歷為師范類普通高校全日制二類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已取得研究生學歷;應聘竹山二中教師第一學歷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聘初中教師獲得本科及以上學歷;應聘小學教師獲得專科及以上學歷。
6.教學業績
竹山二中教師在近五年高考中(2010、2011、2012、2013、2014)所帶學科全市高考綜合評價一般高中獲前3名的可參加竹山一中遴選;鄉鎮初中在2014、2015兩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中所任教學科榮獲全縣一、二、三等獎的可參加竹山一中、竹山二中遴選。
初中教師在2014、2015兩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中所任教學科榮獲全縣一、二等獎,小學教師在近三年(2013、2014、2015)小學畢業年級教學質量檢測中所任教學科榮獲全縣一、二等獎。教學成績以市教科院和縣教研室核算數據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遴選
1.近三學年(2012.9-2015.8)受黨政紀處分或年度考核有一年不合格等次人員;
2.近三學年(2012.9-2015.8)一學期內連續請病事假(法定假除外)一個月或累計達兩個月人員;
3.我縣錄用的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機制教師。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5年8月10日,報名期間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竹山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電話:4220153。
3.報名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學科學段與獲獎學科學段一致,應聘高中學科與獲獎學科一致。報名者須填寫《竹山縣2015年公開遴選教師報名審核表》(附件3),審核表由所在學校和鄉鎮中心學校進行審核,并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畢業證、獲獎證書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本人參聘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城區學校公開遴選,同時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
4.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縣編辦、縣人社局依據遴選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五、考核、公示及聘用
1.考核:由縣教育局、縣編辦、縣人社局共同對符合條件報名人員進行考核打分,根據擬聘人數按考核得分或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聘人選。竹山一中首先從現任高中教師中遴選,若遴選人員不足,再從鄉鎮初中教師中進行遴選。參加高中階段競聘人員若考核成績相同,以教學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者,以獲獎等次內名次靠前者優先;參加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競聘人員若考核成績相同,以教學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者,以第一學歷高者優先。
2.公示:對擬聘用人員進行七天公示。公示期間,設立咨詢舉報電話(縣教育局:4220153;縣編辦:4232072;縣人社局:4225235;縣監察局:4225331),接受社會監督。
3.聘用: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能勝任城區教育教學工作者,按程序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
附件:
1.公開遴選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學科教師考核細則;
2.公開遴選高中學科教師考核細則;
3.竹山縣2015年公開遴選學科教師報名審核表。(點擊鏈接下載報名審核表)
竹山縣教育局 竹山縣編辦 竹山縣人社局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