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資格復審由通州區人社局會同區教育局負責。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或復印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的幼兒園從事幼教工作5年(含)以上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或復印件(從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從事幼教工作5年(含)以上證明材料〔在我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的幼兒園工作時間段的證明,由任教幼兒園和所在鎮(區、園、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出具,或由任教的教育局局直幼兒園出具證明,跨鎮(區、園、街道)幼兒園工作的,須分別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在通州區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的幼兒園工作時間段的證明,須由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
(3)大專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戶籍或生源地證明材料。
2.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在通州人才網和通州區教育門戶網站上公布。復審不合格或放棄復審資格的,在報考同崗位筆試合格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
(三)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由通州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1.綜合素質測試人選。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2.時間和地點。詳見通州人才網和通州區教育門戶網站《綜合素質測試通知》。
3.測試內容及權重:(1)根據指定命題作簡筆畫,時間30分鐘,占25%。(2)講故事,考生根據給出的關鍵詞進行故事即興創編與講述表演,時間5分鐘,占25%;(3)現場演奏鋼琴并自唱(曲目自選),時間5分鐘,占25%;(4)自選曲目,自編自舞,時間5分鐘,占25%。
四個測試項目均以滿分100分計算,成績當場通知考生。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按上述權重計算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
(四)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占4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兩位)。
四、體檢與考察
在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末位同分的取綜合素質測試高分者),并在通州人才網和通州區教育門戶網站進行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由通州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通州區教育局按相關文件規定組織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在相應崗位綜合素質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末位同分的取綜合素質測試高分者)。
五、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通州人才網和通州區教育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在相應崗位綜合素質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末位同分的取綜合素質測試高分者)。
3、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通州區教育局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聘用單位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在我區服務期必須滿五年。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逾期作自動放棄。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督
通州區鎮(區、園、街道)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區人社局參與并給予指導,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招聘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通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州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86513162(通州區人社局)
0513-86512465(通州區教育局)
紀律監督:0513-86520011(通州區紀委)
0513-86514729(通州區教育局)
附件:2015年南通市通州區鎮(區、園、街道)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xls
南通市通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通市通州區教育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