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市碧江區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證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人事部令第6號、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和黔人社廳通〔2015〕140號文件要求,碧江區事業單位2015年計劃公開招聘78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碧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碧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招聘辦”)具體組織實施,“區招聘辦”設在碧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招聘原則和工作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并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8名,其中:教育類17名,衛生類7名,其他類54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附件1《銅仁市碧江區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國家承認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報考鄉(鎮)幼兒園教師職位的學歷放寬到中專;應聘定向招聘“村支兩委”職位的學歷放寬到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具體職位學歷、專業及其他要求詳見《職位表》。
4、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的職位,為截止2015年8月3日在碧江區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基層項目服務且期滿兩年及以上的人員;定向招聘“村支兩委”的職位,為截止2015年8月3日且在碧江區鄉(鎮)辦事處村(社區)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任職滿一屆(3年)及以上的人員;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隨軍家屬的職位,為截止2015年8月3日,為大學生本人或父母一方系碧江區戶籍且本人系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隨軍家屬為截止2015年8月3日駐碧部隊現役軍人的家屬。
5、報考年齡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7年8月3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和定向招聘“村支兩委”職位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75年8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0年8月3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擬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2012年度以來曾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錄的公務員(工作人員)(以招錄年度計算,如2012年招錄的公務員,2013年辦理錄用手續的,招錄年度為2012年)。
2、截止2015年8月3日服務期未滿一屆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5、在各級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6、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
五、公開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信息發布
本次銅仁市碧江區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信息在“銅仁市碧江區政府網”(下同)發布。網址為:www.trgov.gov.cn。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12日至8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銅仁市第六小學
3、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人員須持填寫好的《銅仁市碧江區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下載附件2)、畢業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由他人代報的,代報人員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信息出現錯誤的,視為考生本人報名,由自己負責。
(2)“四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單位及區引導辦(項目辦)出具的服務期滿2年及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服務期滿的“四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村支兩委”須提供所在碧江區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截止2015年8月3日任職滿一屆與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相關材料(當選證明、文件)1份,任職證明須由區委組織部簽署情況屬實及同意報考的意見。
(4)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退伍證、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駐碧部隊隨軍家屬須提供師(旅)級單位政治機關批準隨軍材料復印件(須批準機關蓋章)或證明1份,結婚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中小學教師須持當地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當地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4、根據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每人按100元繳納報名考務費。
5、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區招聘辦”對該職位的招考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