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考試報名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以下簡稱NTCE)將于11月1日進行。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以下簡稱NTCE)將于11月1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5年下半年NTCE日期為11月1日。
二、報名安排
(一)9月7日至13日,考生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進行報名。考生登錄后按相關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本人近照(照片要求: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照片大小、格式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為佳)、選擇考區(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河北的考生可根據本人情況在11個設區市及華北油田地區選擇;具有辦學資質的中等學歷層次幼兒教育類專業院校、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學生須在學校所在市報考,不得跨市報考)和考試科目。
(二)9月14日至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考生持相關材料原件到網報時所選擇的考區接受現場審核并在報考信息確認單上簽字。所在考區有多個現場確認點的,考生可自行選擇其中任意一個。考生不得跨考區確認,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確認。未經現場確認的人員,本次報考無效。
各類考生現場確認需攜帶的材料如下:
1.戶籍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戶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關學歷畢業證原件。
2.人事關系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由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關學歷畢業證原件。
3.具有辦學資質的中等學歷層次幼兒教育類專業辦學院校、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學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
(三)9月14日至18日,已通過審核考生再次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注:考生通過審核后即可繳費,逾期不繳費者報名無效)。
三、考試方式
NTCE采用紙筆考試方式進行,筆試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
四、準考證打印及成績發布、復核
(一)考生于考試前一周(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二)考生可于11月30日起通過“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本次考試成績。
(三)考生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復核申請(以郵件方式發送至skc@hebeea.edu.cn),申請須注明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需復核科目、網上查詢到的成績、聯系電話。省教育考試院在接到考試中心復核結果后以郵件方式通知考生。
六、其他事項
(一)根據冀價行費[2013]36號文件規定,所有科目報考費均為70元/科次。
(二)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只負責考試的組織與管理工作,不得舉辦培訓和指定教材,考生可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下載各科目的考試大綱,根據考試大綱知識點自行購買書籍復習、備考。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參加過NTCE的考生)報名時均需重新注冊,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已獲得的筆試和面試成績。考生注冊須填寫真實姓名、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
(四)現場審核期間如發現信息有誤,考生須自行登錄報名系統進行更改,之后重新到審核點進行確認工作。信息確認無誤后,考生須在現場打印的《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簽字確認。考生報名審核信息一經簽字確認,各項信息將不能更改。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上一考次有未通過課程的考生報名時只選擇未通過課程即可。筆試沒有書面合格證明,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該證明是考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
無NTCE考試管理項目的省直管縣(市)招生考試辦公室(考試中心)可參閱本文件,了解考試管理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