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東湖區資格復審公告
2015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筆試工作已經結束,根據2015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南昌市中小學(幼)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2015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南昌市資格審查公告》精神,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要求
1.入闈面試人員本人持規定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見附件1)在8月1日—8月2日到東湖區教育科技體育局一樓會議室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面試。
2.入闈面試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查及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效材料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3.2015年已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由于時間關系暫未拿到教師資格證書,現場資格復審時須持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具的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證明(即通過了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各環節考試測試)。在職在編教師還須提供原單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及任教年限的證明,如不能提供,資格審查不予通過。其中,在我省各級各類中小學任教、具有教師資格的正式在編教師,必須在原單位服務滿五年(即2010年9月及以前參加工作),且由原單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民辦學校聘用的專職教師,由所在學校出具),作為資格復審的依據之一。我省2013、2014年招聘錄用、正在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不得報考。在公立學校代課人員請學校在證明中明確是否是代課教師及代課起止時間。
有關證明材料均需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如不能提供,資格復審不予通過。
4.根據《江西省201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規定,因資格不符或已入闈人員放棄產生的面試缺額,可從該崗位所有未入闈人員(含原報考崗位及調劑到該崗位的未入闈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一次。規則如下:
①已入闈調劑崗位的人員,不得再參加原報考崗位的遞補;
②在原報考崗位和調劑崗位均可遞補的人員,只能在這兩個崗位中選擇一個遞補入闈,并向雙方招聘單位出具承諾書(樣式見《江西省201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調劑入闈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的附件2),違者將取消面試資格;
③遞補人員資格不符或放棄面試時產生的缺額不再繼續遞補;
④遞補出現并列分數時一并入闈;
⑤對無人可遞補的崗位,該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遞補人員資格審查安排另行通知。
5.經遞補一次后,入闈面試人數仍不達規定比例或出現無人可遞補的情況,則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可進入面試。
6.入闈人員參加資格審查時,須書面做出誠信承諾(樣式見附件2)。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江西省201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5年8月1日——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東湖區教育科技體育局一樓會議室(地址:南昌市東湖區朱湖路118號,省直工委黨校斜對面,乘坐8、88、237路車在青山路住宅小區下。)聯系電話:0791——88609537
四、其他
南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hrss.nc.gov.cn,電話:0791-83880312
南昌教育信息網 www.ncedu.gov.cn,電話:0791-86798564
東湖區教科體信息網:http:// www.dhjy.gov.cn
附件:
1. 2015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南昌市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2. 誠信報考承諾書(樣式)
3. 南昌市2015年中小學(幼)教師招聘面試報名登記表
4.2015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南昌市中小學(幼)教師招聘工作公告
東湖區中小學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