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縣2015年公開招聘幼師公告
為加快我縣學前教育發展,解決公辦幼兒園師資問題,切實做好公辦幼兒園教師崗位招聘工作,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規定和要求,我縣計劃面向全國公開招聘84名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幼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招聘多文中心幼兒園、皇桐中心幼兒園、臨城城南幼兒園、波蓮中心幼兒園、和舍中心幼兒園幼師各14名;臨城城東幼兒園、美臺中心幼兒園幼師各7名。共招聘幼師崗位84個。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全日制中專及中專以上學歷。
(五)具有幼兒教師資格或具有中小學教師資格同時具備學前教育專業培訓合格證。
(六)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應聘:1.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3.曾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的人員;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5.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曾被辭退、開除公職的人員;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7.身體不健康,有傳染病者;8.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按照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考察和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14-18日。
2.報名地點:臨高縣教育局。
3.報名所需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其復印件;(2)畢業證原件及其復印件;(3)幼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證和學前教育專業培訓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張;(5)海南省內在編的教師須出具所在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4.填表要求:報考人員填報《2015年臨高縣幼兒園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1)一式兩份,并將《2015年臨高縣幼兒園教師招聘報名信息表》(附件2)的電子版發送到jyj28262663@126.com 郵箱。
5.招聘崗位說明:招聘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即招聘崗位和經初審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比例)開考,未達到比例的,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
(三)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任何階段(包括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2015年9月中下旬在臨高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初審合格進入筆試人員名單。
(四)領取準考證:初審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者,于2015年10月8-9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領取準考證。
(五)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依據“四舍五入”法,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2)筆試內容:學前衛生學、學前心理學、學前教育學、幼兒園教育活動指導等學前基礎理論知識及《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等政策文件與法律法規知識。
(3)筆試時間及地點:擬定2015年10月10日上午,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
應聘人員可于2015年10月中下旬在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2.確定面試入圍對象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崗位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的人選,如開考人數比例達不到1:2,按實際筆試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筆試成績末位同分的應聘者,同時進入面試環節。因考生放棄面試或經資格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而產生的空額,從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招聘領導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后經公示無異議者發放面試通知書。2015年10月下旬在臨高縣人民政府網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