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海縣公開招聘臨時幼兒教師實施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學前教育事業發展,優化幼兒教師隊伍結構,拓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渠道。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和興海縣幼兒教育工作的需要,經報縣政府同意,縣教育局擬面向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公開招聘臨時幼兒教師,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在全縣范圍內臨時招聘幼兒教師24名,其中縣中心幼兒園1名,城南雙語幼兒園10名(7名雙語),子科灘鎮日干一社幼兒園1名(雙語),子科灘鎮納洞村幼兒園1名(雙語),河卡鎮鎮中心幼兒園4名(3名雙語);河卡鎮幸福村幼兒園1名(雙語);河卡鎮加拉村幼兒園1名(雙語);河卡鎮寧曲村第二幼兒園2名(雙語),唐乃亥鄉附設幼兒園1名;唐乃亥鄉沙乃亥社幼兒園1名(雙語);唐乃亥鄉沙那村幼兒園1名(雙語)。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熱愛幼教事業;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的大中專畢業生,持有幼教畢業證書及幼教資格證的優先考慮(在筆試分中加5分);
3、報考雙語的考生必須懂藏漢兩種語言和文字;
4、考生必須具有興海縣常住戶口。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以后出生)。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5年9月5日—9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5:50),9月6日下午5:50報名結束,逾期不予報名。(聯系電話:0974-8583851)
(二)報名地點:興海縣教育局學前教育管理辦公室。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機打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幼教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戶主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應聘人員必須本人現場報名,并交小二寸彩色免冠照4張。填寫《興海縣公開招聘臨時幼兒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方可予以報名。報考者需自覺接受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公安局對其戶口、生源、學歷、出具的證明、照顧加分條件及一貫表現的資格審查。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時間和地點:2015年9月8日上午9:00—11:30。地點見準考證。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入場。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2015年9月9日上午9:00開始。面試地點待定。
五、公布成績
2015年9月8日當日公布筆試成績;2015年9月9日當日公布面試及總成績。
六、待遇及管理
聘用的幼兒教師工資待遇標準暫定為每人每月1800元(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障,從正式上崗之日起按全年12個月計發)。工資由教育局統一按月造冊,按程序審批核發,由縣財政全額撥付。縣教育局要制訂切實可行的幼兒教師的工作職責和考核細則,切實加強對幼兒教師的日常管理,尤其是要定期對幼兒教師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切實提高幼兒教師的整體素質,幼兒教師每學期結束時進行一次考核,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學期考核不合格或嚴重違反紀律及因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幼兒教育工作者,予以解聘。
興海縣公開招聘臨時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代)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