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實驗學校2016年招聘教師公告(擬)
上海市實驗學校是隸屬于上海市教委的十年一貫制學校。主要在本市招收、培養小學、初中、中學學生。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滬人社專發(2009)45號)》、市教委關于直屬學校的招聘要求以及浦東新區2016年公辦學校教師招錄辦法,考慮到高考改革與創新試驗等教學改革的需要,崇明東灘實驗分校的創辦,結合本校實際情況與人保局對公開招聘的相關要求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一、具體招錄崗位
招聘崗位 |
學科 |
人數 |
招聘對象 |
工作地點 |
招聘條件 |
備注 |
小學語文 |
1 |
應屆生或社會人員 |
國際部::田林十三村1號 |
符合浦東新區2016年公辦教師招錄辦法中規定的招錄條件。(詳見附錄) |
211工程高校應屆生、 能進行雙語教學者、 實驗動手能力強者、 免費師范生優先。 | |
小學英文 |
1 | |||||
小學自然 |
2 |
小學部:南碼頭路1316弄1號 | ||||
小學英語 |
2 | |||||
小學體育 |
2 | |||||
中學教師 |
中學語文 |
2 |
應屆生或社會人員 |
中學部:東明路300號 | ||
中學數學 |
2 | |||||
中學英語 |
2 | |||||
中學物理 |
1 | |||||
中學信息技術 |
1 | |||||
中學科學 |
1 | |||||
中學體育 |
1 | |||||
科研(教育心理) |
1 |
招聘崗位 |
學科 |
人數 |
招聘對象 |
工作地點 |
招聘條件 |
備注 |
崇明東灘分校(九年一貫制) |
小學語文 |
1 |
應屆生或社會人員 |
崇明東灘(一年內在市區工作) |
符合浦東新區2016年公辦教師招錄辦法中規定的招錄條件。(詳見附錄) |
211工程高校應屆生、 能進行雙語教學者、 實驗動手能力強者、 免費師范生優先 |
小學數學 |
1 | |||||
小學英語 |
1 | |||||
中學語文 |
1 | |||||
中學數學 |
1 | |||||
中學英語 |
1 | |||||
中學體育 |
1 | |||||
中學藝術 |
1 |
二、招聘說明與對象條件
1、招錄原則
按需、公開、公平
2、招錄范圍:應屆畢業生與社會人員。
3、基本條件:政治堅定、品行端正,工作積極主動,科研意識與能力較強
三、招錄辦法:
1、公告
本招聘簡章將先后在 21世紀網、華東師大網、復旦大學、交通大學、浦東新區教育門戶網(浦東新區人保局指定網站)、本校網站公告
2、報名
本校一般不接受書面簡歷代替報名。
報名網站:http://www.ses.pudong-edu.sh.cn/teacherrecruit/
3、資格審查
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對投檔人員進行面試、專業知識測試、試教,確定擬聘人員
4、送審浦東新區教育局
參照浦東新區公辦教師招錄辦法中各類從業人員資格要求,將擬聘人員的材料送審浦東新區教育局,同時組織參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組織的教師職業素質測試。
5、考試、體檢
學校審核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組織應聘考核,經集體討論后確定擬招聘人員,并按時上報參加區招聘考試及體檢.
6、公示、送審市教委
對通過區招聘考試且教師職業素質測試結果達到均值及以上,由浦東新區統一公示,然后上報市教委人事處待批
四、相關待遇
擬聘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上海市 浦東新區 東明路 300號
郵政編碼:200125
聯系人:人事室
學校網址:http://www.ses.pudong-edu.sh.cn
有意應聘者請在學校報名網站報名(個別有困難者可將個人簡歷等相關材料寄上海市實驗學校人事室備選),恕不接受電話咨詢。
上海市實驗學校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
附錄(條件摘錄)
(一)招聘應屆畢業生
原則上應招聘師范類畢業生。招聘非師范類畢業生,須是專業相近、且獲得各種學業獎勵的優秀畢業生,“985工程”高校和“211工程”高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1. 學歷要求。
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同時須具有相應學位。
2.各類從業資格要求。
(1)須持有教師資格證或申請教師資格必備證書(2)須持有由戶籍所在地或是畢業院校所在地頒發的普通話等級證書(3)須持有外語等級證書。
3.須參加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績達到錄用標準。
4.須參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組織的教師職業素質測試,測試結果達到均值及以上。
5.品貌端正,學習優良,身心健康。
6.須符合學校對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社會人員
須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以下情況可放寬到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專科:①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應聘人員。②具有中學高級職稱的,且為區(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或區(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或持有區(縣)級及以上教學類競賽等第獎的應聘人員。③具有國家職業資格一級(高級技師)的職校應聘人員,或具有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技師)且為職校市重點建設專業的應聘人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同時須具有相應學位。(2)須是區(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或區(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或持有區(縣)級及以上教學類競賽等第獎。30周歲及以下的社會人員,可不作此項要求,但各學校要從嚴把握。(3)須符合招聘應屆畢業生規定的各類從業資格要求。(4)身心健康,且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具有中學高級教師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即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5)須參加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績達到錄用標準。(6)須參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組織的教師職業素質測試,測試結果達到均值及以上。(7)須符合學校對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8)體檢:對招聘考核成績達到錄用標準的、公示無異議的應聘人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新區事業單位招聘錄用工作人員執行,幼兒園應聘人員還須符合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規定的體檢標準。
(一)招聘應屆畢業生
原則上應招聘師范類畢業生。招聘非師范類畢業生,須是專業相近、且獲得各種學業獎勵的優秀畢業生。
1. 學歷要求。
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同時須具有相應學位。
2.各類從業資格要求。
(1)須持有教師資格證或申請教師資格必備證書(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應聘農村學校的本科學歷的應屆畢業生、應聘職校的市重點建設專業的應屆畢業生、持有《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的應聘人員,教師資格證可放寬至錄用一年內獲得,其中高校教師資格證可放寬至次年年底獲得)。
須持有由戶籍所在地或畢業院校所在地頒發的普通話等級證書(語文學科及幼兒園教師須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為二級乙等及以上)。
須持有外語等級證書。
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須持有大學英語四級合格證書或大學英語四級成績425分及以上證書(體育類、藝術類畢業生須提供學校三級英語合格證明或專業外語課程合格成績單,小語種專業畢業生須提供專業外語課程合格成績單);英語專業畢業生或任教英語學科的應聘人員須持有專業四級及以上合格證書,或持有大學英語六級合格證書或大學英語六級成績425分及以上證書;國外高校畢業生須提供雅思、托福、GRE等證明其外語水平的相關材料;大學專科畢業生外語證書不作要求。
3.須參加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績達到錄用標準。
4.須參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組織的教師職業素質測試,測試結果達到均值及以上。
5.品貌端正,學習優良,身心健康。
6.須符合學校對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7.招聘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符合本市對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進滬就業的相關規定。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按市受理時間,須參加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第一場招聘考核。
(二)招聘社會人員
1. 招聘本市社會人員(即從我區教育系統外或外區縣引進人員)
(1)學歷要求。
須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以下情況可放寬到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專科:①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應聘人員。②具有中學高級職稱的,且為區(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或區(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或持有區(縣)級及以上教學類競賽等第獎的應聘人員。③具有國家職業資格一級(高級技師)的職校應聘人員,或具有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技師)且為職校市重點建設專業的應聘人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同時須具有相應學位。
(2)須是區(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或區(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或持有區(縣)級及以上教學類競賽等第獎。30周歲及以下的社會人員,可不作此項要求,但各學校要從嚴把握。
(3)須符合招聘應屆畢業生規定的各類從業資格要求。其中,本市外區縣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未在注冊范圍內的除外)應提供定期注冊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證。
(4)身心健康,且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具有中學高級教師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須參加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績達到錄用標準。
(6)須參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組織的教師職業素質測試,測試結果達到均值及以上。
(7)須符合學校對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8)體檢:對招聘考核成績達到錄用標準的、公示無異議的應聘人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新區事業單位招聘錄用工作人員執行,幼兒園應聘人員還須符合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規定的體檢標準。
2. 外省市人才引進
(1)須符合上海市外省市人才引進條件。
(2)同時,須是特級教師、省部級勞動模范、省級骨干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或全國優秀教師,身心健康,考核成績優良(配偶隨調須符合上海市外省市人才引進條件)。
(3)須符合招聘本市社會人員規定的各類從業資格要求。
(4)具體錄用手續辦理,根據上海市人社局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