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陽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簡章
為進一步改善我縣師資隊伍結構,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快速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云陽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150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重慶市云陽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扎實的教師基本功和各學科專業知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三)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7月31日);身體健康;
(四)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相同或相近;
(五)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六)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讀的非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6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中研究生、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招聘工作初定于2016年11月13日至20日開展招聘工作;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初定于11月下旬。具體招聘時間、地點以云陽縣政府公眾信息網和云陽縣教育委員會網站發布為準。
(一)研究生、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招聘辦法。
1.報名
凡符合招聘對象和條件的人員,根據招聘單位及崗位需求,填寫并打印《重慶市云陽縣公開招聘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下簡稱《就業推薦表》)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由所在院系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后到現場報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學校的一個崗位。
報名需提交材料有:①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②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研究生學歷者須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一份;③《報名登記表》和《就業推薦表》各一份。
2.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組織人員根據《簡章》規定條件,依據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
招聘學科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屬緊缺學科的,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3.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分為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專業技能測試(分值100分)
報考人員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到指定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測試以上課的方式進行,上課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內容,分值100分,成績6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
(2)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采取測試專家組根據報考人員自我介紹、回答問題和其在大學期間學業成績、獲獎等綜合情況進行量化評分,專業知識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擬招聘人選。
(3)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
4.簽訂就業協議
在考試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該單位該崗位招聘指標,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簽約人選,報招聘工作組審核備案(擬聘崗位最后一名人選成績相同的,以加試方式確定),各招聘單位與確定的簽約人選簽訂《就業協議書》。
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縣人力社保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學校同一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辦法。
1.報名及資格審查
凡符合招聘對象和條件的人員,根據招聘崗位需求,填寫并打印《報名登記表》和《就業協議書》,由所在院系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后到現場報名。報考者按相應學歷層次及專業報考其中一個崗位。具體崗位見《一覽表》。
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有:①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②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一份;③《報名登記表》和《就業推薦表》各一份。
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組織人員根據《簡章》規定條件,依據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
招聘學科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屬緊缺學科的,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