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區教育系統面向2016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長春、長沙考點)公告
為補充工作人員,深圳市光明新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將面向2016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49名,考點分別設在東北師范大學和湖南師范大學,具體崗位參見《深圳市光明新區教育系統2015年11月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2,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2016年應屆畢業生,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均可報考。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本公告所稱畢業生均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將于2016年畢業的學生。此類人員若符合招聘條件并考試入圍,尚未派遣的或已派遣但未轉正的,報到時必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
2、對報考學歷的要求
報考人員均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
3、對報考專業的要求
報考者應屆畢業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專業是否相符可以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見附件4)。
4、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最高年齡限制統一為40周歲(即1974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5、對教師資格證的要求
師范類2016年應屆生報名時可不提供教師資格證;非師范類2016年應屆生報名時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報考者教育學、心理學和普通話考試均合格但未辦理教師資格證的,報名時須提供以上三項考試的合格證明)。
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10年11月以來參加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2015年及之前畢業和2017年及以后畢業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法及時間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請提前下載《深圳市光明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根據要求認真填寫后帶至現場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與地點:
(1)2015年11月28日上午9:00—12:00,長春國際會展中心。
(2)2015年11月28日上午9:00—12:00,湖南師范大學就業中心。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崗位條件審查和現場面談,按各崗位擬聘用名額的6倍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某崗位報考者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的6倍,則該崗位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都列為面試人選。
2、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留復印件。
(1)基本材料
報名表(貼照片)、身份證、畢業生推薦表(函)及成績單(加蓋學!爱厴I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教師資格證書、其它獲獎證書、作品等資料,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如資格審查時提供不了推薦表的考生,須提供院系推薦意見。
師范類2016年應屆生報名時可不提供教師資格證;非師范類2016年應屆生報名時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報考者教育學、心理學和普通話考試均合格但未辦理教師資格證的,報名時須提供以上三項考試的合格證明)。
(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①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審查;未畢業的,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考察和體檢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②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③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