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系統考試考核采取筆試和面試的形式進行。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測試,分值各100分,其中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衛生法律法規、醫德醫風規范等內容。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5年12月5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在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通知。
衛生系統筆試完成后所有參考考生當天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當場公布。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1)教育系統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衛生系統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3)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在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布。
4.確定簽約人選。
考試考核總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為合格,合格的考生根據同一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名額,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擬招聘人員。當最后一名擬聘人員的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歷、職稱(或執業資格)高低順序依次確定擬招聘人選,若仍相同,則加試一輪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簽約人選(以下招聘環節因遞補出現總成績并列時以此辦法確定人選)。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限內與招聘單位和綦江區教委、綦江區衛計委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明確違約責任及相關事項。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
體檢由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國家和我市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并結合教育衛生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教委、區衛計委按照區人力社保局的統一安排和要求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及是否需要崗位任職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旌细裾叽_定為擬聘人員。
若體檢、考察、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試且合格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五)公示
招聘公告、考試考核成績、體檢、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cqqjrs.gov.cn/)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cqqjrs.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聘用崗位、擬聘單位等。
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人事關系。
聘用人員須在我區教育衛生系統服務5周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016年應屆畢業生于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招聘工作公示期間及公示結束以后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其它
本簡章由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考試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3-8726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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