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茅盾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方案
根據桐鄉市教育局、人社局關于《公開招聘2016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實施辦法》(桐教〔2015〕229號)文件精神,及教育局核準同意的進人計劃,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2016年茅盾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方案:
一、招聘條件、范圍及對象
(一)應聘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未受到過警告及以上的處分。
2.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所學專業原則上和應聘專業相同或相近,身體健康。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具體條件:
1.普通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
2.文、理科專業第一批錄取的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且在大學期間獲得1次校級學年度二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按學期為單位評定獎學金的以2學期抵1學年計,下同);
3.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不含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師范類畢業生,下同),且在大學期間獲得2次校級學年度二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
4.文、理科專業第二批錄取的普通高校(獨立學院、民辦學校除外)應屆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且在大學期間獲得2次校級學年度一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按照“公開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筆試、專業考核、領導小組考核等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具體程序和辦法如下:
(一)制定招聘計劃;
(見本計劃)
(二)發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辦法及職位數。
學科 |
人數 |
信息技術 |
1人 |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公開招聘教師的報名工作,自即日起學校公開接受報名至2015年12月20日止。
(四)筆試、專業考核和領導小組考核。
1.筆試部分(占30%)。筆試形式為閉卷,筆試內容為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注重能力測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部分(占40%)。面試包括專業考核、技能測試。
教師招聘的面試工作,由茅盾中學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組織,按學科專業等分別進行。高考科目專業考核主要是上課,上課分專家打分和學生打分兩部分。上課時專家打分滿分為100分,一般由5人組成,按去掉一個最低分和一個最高分計算平均分,占30%;學生打分辦法為所上課班級中隨意抽取20位同學進行現場打分,滿分也是100分,占10%。
3.學校考核領導小組考核(占30%)。
學校考核領導小組考核也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應聘教師的相關材料、獲獎情況等10分,第二部分是綜合考核20分,不再折算,直接計入總分。
4、根據以上三項的綜合得分,計算出應聘教師的最后得分。按得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提出參加體檢人員的推薦名單(對專業考核后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不能列為推薦人員),并將參加考核人員綜合成績和參加體檢人員名單等報市教育局人事科審核。
5、如排名第一的應聘教師綜合總分低于75分,學校考核領導小組有權決定是否推薦錄用或取消該學科本年度的教師招聘計劃。
(五)體檢。體檢由學校按市教育局要求統一組織,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對不符合體檢標準或因其它原因(包括學校招生計劃變動或人員臨時調整等因素出現的學科招聘計劃的變動)出現的空缺,原則上不再另行組織招聘,補充人員先在進入考核人員中按綜合評價排名順序依次替補,不足的再在進入專業考核人員中按專業考核排名順序依次替補,但專業考核已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不能作為替補人員。
(六)公示招聘結果。根據崗位要求以及專業考核、學校考核成績和體檢結果等確定的擬招聘人選,由茅盾中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內存在異議,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取消資格。
(七)聘用。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按招聘職位數,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含補充協議,見附件)
三、其它事項
(一)紀律與監督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2.參加招聘的有關工作人員和專家應嚴格遵守人事工作紀律,如有直系、旁系和近親姻緣關系的應聘人員或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其工作人員和專家應主動申請回避。
3.招聘工作接受人社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與指導,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時間安排
招聘報名工作,在2015年11月21日——12月20日前結束;筆試、面試、考核在報名結束后進行。體檢、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和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等工作在12月底前結束。
(六)材料要求
1.應聘人員應提交的材料
(1)畢業學校出具畢業生證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獎學金和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簡歷、基本情況、成績介紹;
特別提醒:凡材料不全的畢業生不接受報名。
茅盾中學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