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教育人才公告(二)(考試類)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教育人才工作方案》(株教函〔2015〕106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采取面向社會統一考試方式(考試類)公開招聘教育人才41名。
一、招聘學校情況簡介
招聘學校情況請訪問株洲教育網(網址:http://www.zzedu.gov.cn)“直屬學校”鏈接。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育人才41名(具體招聘學校、崗位及要求詳見附表1)。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人民教育事業,事業心強,身體健康。
(二)履行教師職責,遵守師德規范和要求,為人師表。
(三)具備相應崗位的職業資格。
(四)符合具體崗位資格要求。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發布信息
各環節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政府門戶網(網址:http://www.zhuzhou.gov.cn)、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zzldbz.gov.cn/ShowClass.jsp?id=415)、株洲教育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4日-12月18日。
(二)報名地點:各招聘學校。同時,各招聘學校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在湖南師范大學就業辦507教室、2015年12月15日下午在湖南科技大學南校區招聘教室設立現場報名點。
(三)報名方式:在各招聘學;驁竺c現場報名。招聘學校的聯系方式:株洲市一中0731-22600907;株洲市二中0731-28839322;株洲市三中0731-22605500;株洲市四中0731-28475202;株洲市十三中0731-22623656;株洲市十八中0731-22778018;株洲市九方中學0731-22548933;株洲市工業學校0731-22621399;株洲市幼兒師范學校0731-22288008;株洲市特殊教育學校0731-22548700;株洲市幼兒園0731-28221573。
(四)報名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需提供下列資料:
1.《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育人才職位資格審查表》(附表2);
2.身份證、畢業證(2016屆畢業生可用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應崗位的職業資格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2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4.其他各類榮譽證書復印件;
5.本市在編公辦教師報考需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簽署意見。
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
(五)準考證領取時間:2015年12月19日16:00-17:00到報考學校領取,也可于12月20日上午8:00-8:30到考點領取。未領取準考證的視作自動棄權.
六、資格審查及考試
各招聘學校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后,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復核。
(一)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均采用百分制。
(二)筆試內容:包括人文素養、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基本理論、教育政策法規、新課程理念等,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三)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5。未達到開考比例,直接核減招聘計劃數(市工業學校男性教師崗位如果未達到開考比例,招聘計劃和報名人員全部合并到未限性別同類崗位)。
(四)面試:筆試結束后,進行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若面試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進入面試。面試采取說課方式(主要環節為說課和現場提問,時間5-10分鐘,備課時間30分鐘),其中音樂、美術教師說課環節還包括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另外計算;市幼兒園幼師的面試采用試講方式,主要環節為試講(5-10分鐘)和才藝展示(3分鐘以內)。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素養、領會教材的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溝通能力等。
(五)考試時間與地點:筆試時間為2015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為株洲市一中(湖南師大報名點如報名人數在30人以上則設立考點)。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鑒于教師崗位的特殊性,設立綜合成績合格線,文化類(語數外理化生政史地)低于75分、小科類(文化類之外)低于65分為不合格。參考人員綜合成績全部不合格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計劃。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市教育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社部門審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紀檢監察、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731-22663736。
監督電話:市教育局0731-22663622;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市紀委0731-28680141。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表.doc
株洲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7日